关于建立城市管理系统市政运营安全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建立城市管理系统市政运营安全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行管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安全应急管理在全局安全生产中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等功能,根据局领导指示并结合我局职能和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现就建立城市管理系统市政运营安全预警工作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市政运营安全预警工作机制,主要是督促各级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排查力度,及时研判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主要方式
市政运营安全预警工作机制,主要通过安全生产提醒函、提示函、警示函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工作提醒函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及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定期下发,主要是对各级各单位阶段性安全工作进行提醒。
(二)工作提示函
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特定工作,就重点内容、重点事项等方面,不定期下发,主要是对各级各单位目前重点安全工作进行提示。
(三)工作警示函
结合上级安全督导检查、本级安全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风险、漏洞短板等,或个别单位出现安全事故苗头时,不定期下发,主要是为强化各级各单位正视问题、举一反三、闭环整改等意识,所进行的安全工作警示。
三、信息反馈
1、接收工作提醒函后,对应抓好有关工作,无需复函。
2、接收工作提示函、警示函后,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就提示、警示内容进行书面反馈;特殊情况可视情延长至某项工作结束后,如强降雨过程之后。
(此件主动公开)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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