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 | 市外事办 | 发布日期: | 2019-09-25 16:11 |
标题: | 2018年市外侨办决算公开 | 文号: | |
时效: |
2018年市外侨办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大同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1、宣传、贯彻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外事、侨务和港澳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2、拟定全市外事工作规划;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3、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4、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省外办、外交部等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需要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
5、统筹办理市级对外联系交往和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
6、负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或转呈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境)任务,协助办理公派出国(境)签证手续,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检查全市所属公派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省委、省外办提出书面报告。
7、负责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8、负责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等工作。
9、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来同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来同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10、承担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对外友好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1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区域的各项工作和外宾参观点的开辟建设和检查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3、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14、拟定全市港澳事务的相关政策;负责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工作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同采访的报批、接待和安排,审核外国记者要求会见和采访市领导的申请。
16、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外办的文件和规定,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全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文稿。
17、认真贯彻执行外事纪律;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大同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预算主要包括外侨办机关预算、办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大同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预算的单位包括:
大同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大同市国际交流外事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决算收入情况
大同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入决算355.4万元,比2017年的454.8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2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承担。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355.4万元,比2017年的454.8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28%,主要是2018年执行养老金并轨制度,退休费纳入养老保险机构发放。其中:人员经费1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职业
年金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18年项目支出146.01万元,比2017年的116.4万元增加29.61万元,增加20%。2018年项目经费主要构成为:因公出国(境)费10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侨务工作经费11万元、下乡扶贫专项经费3.5万元等。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的项目主要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培训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政府外侨办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拨款预算总计19.87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决算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3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4万元,因市财政统一统筹安排核减,比上年减少26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故与上年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政府外侨办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七)2018年市外侨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我部门项目经费年初预算均依要求设定相关绩效目标,各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各项目经费以工作需要及保质保量为目标,协调足量安排,提高经费使用效力,为单位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各单位按设定目标及时高效完成了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