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预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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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22/2022-00100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3-18 15:23
标题: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预算公示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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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预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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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

表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预算收入总

表三、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预算支出总

表四、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财政拨款收支总

表五、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表六、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

七、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表十、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十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以卫健委本级公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大同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域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大同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执行卫生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大同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督促落实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派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干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出境)等涉外管理工作。

(四)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县区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七)体制改革科。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疾病预防控制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十)中医药管理科。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三)科技教育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四)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十五)药物政策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十六)老龄工作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政策、措施、建议和宣传。组织拟订并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养老助老社会公益事业。负责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十八)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九)人口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

(二十)健康宣传科。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二十一)保健科。承担市直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公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中央保健对象及重要外宾在同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十二)安全信访科。负责拟订卫生健康行业安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受理、转办、督办人民群众有关卫生健康系统信访事项,协调处办网络媒体舆情,指导监督卫生健康行业单位安全和信访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

表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预算收入总

表三、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说明: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出为均零

 

 

 

表十、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8500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5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7.72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资金253666.96。本年预算支出总计285008.13万元。

(二)较上年预算比较变动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与上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300680.29万元比较,减少15672.16万元,主要原因是1、由于常态化疫情影响,医院自有资金预算减少将近6000万元,2、2022年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规定,在2021年基础上压缩年初经常性项目预算资金。

以预算范围一致的同口径数据来看,一是2022年预算口径发生变化,上年结转的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造成项目预算收支减少15953.67万元;二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化,使基本预算收支增加281.51万元;三是年初经常性项目压缩,使部门各单位项目预算收支减少。

(三)本年预算具体构成情况

从功能科目看,1、教育支出2225.78万元,同比减少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4.48万元,同比增加2.19%,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卫生健康支出2757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2.20万元、项目支出258947.16万元,同比减少5.36%,减少原因为2021年年初预算包含上年结转的上级资金(中央和省级),2022年上年结转的上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是人员经费、部门医疗保险和经常性项目支出;4、城乡社区支出1287.72万元,同比减少5.36%,主要为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政府购买血站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07.72万元,大同市基层卫生事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元,大同市中医医院(大同市康复中心)部门采暖费5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0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860.80万元,同比增加19.36%,增加原因为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化,使公积金基数增加。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从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科目看,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4740.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0267.20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343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43.5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901.82万元、资本性支出83.7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建支出)236.01万元、其他支出6.73万元。

(四)较上年预算比较原因分析

以预算范围一致的同口径数据来看,基本支出方面,2022年预算为24740.9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4459.42万元增加281.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化,使公积金基数增加。项目支出方面,2022年预算为260267.20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76220.87万元减少15953.70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2年上年结转的上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2、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经常性项目经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6万元,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103.9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69.3万元,减少原因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落实财政“过紧日子”政策,减少预算。具体构成为:公务接待费1.6万元,较上年2.4万元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为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压减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33万元,较上年101.5万元减少68.50万元,减少原因为1、2021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含政府购买服务大同市中心血站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并未将其纳入;2、紧急救援中心减少5辆负压车运行费18万元;3、疾控中心按照实有车辆9辆给予预算,减少4.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9.25万元,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0.49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11.24万元,减少原因公用经费2022年按照编制人数给予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816.42万元,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577.08万元,2021年减少107239.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上年结转上级资金未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采购预算相应较少。

按采购品种划分,政府采购货物包括办公用品、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政府采购服务主要包括公务车辆保险、印刷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等;政府采购工程包括基建工程和建筑物修缮改建工程。

、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3]80号)和《中国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2022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共申报年初项目77个,按其他运转类项目模板申报共102个,全部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0267.2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当年申报预算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均已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项目在申报预算时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市卫健委在批复项目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

每个项目在设定绩效目标时,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设置,如产出指标方面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可持续影响等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设置了社会公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并对核心指标进行排序、赋予分值,建立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

以下分别列示大同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大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监督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大同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J卫生监督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8-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大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1年结束)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390,000

年度资金总额:

39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市县(区)财政资金

390,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390,000

     单位自筹

0

      单位自筹

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是全市医疗卫生计划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机构等部门进行卫生计生执法现场快速检测和相关的卫生监督督导检查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费实施部门是市和县区监督机构实施方式业务督导和培训.具体实施是按照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程序检测各项卫生指标并进行业务培训.

立项依据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项目设立必要性

卫生监督工作是对我市7702户公共场所,医疗机构2987户,传染病防治2986户等相关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培训,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卫生监督量化,执法力度加强有着积极的作用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

是对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机构等部门进行卫生计生执法现场快速检测和相关的卫生监督督导检查和量化分级管理

一年内完成卫生监督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卫生监督检查单位数

≥100%

数量指标

卫生监督检查单位数

≥100%

质量指标

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质量指标

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卫生监督检查完成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卫生监督检查完成及时性

≥10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保障度

≥100%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保障度

≥10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卫生监督工作满意度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卫生监督工作满意度

≥100%

 

负责人:

 

经办人:

张雁宏

联系电话:

13097543938

填报日期:    

20211124100507

 

(三)大同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考试考务费及评审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大同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考试考务费及评审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Z考试考务费及评审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8-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1年结束)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1,280,000

年度资金总额:

1,28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280,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280,000

     单位自筹

0

      单位自筹

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1)组织完成2022年度全市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报名、审核、考试、评审、制证等;(2)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前期国家、省考务培训;(3)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耗材、专家费、劳务费、餐费;(4)国家执业医师考试一年两试的计算机考试占场费、考务费、监考费、餐费等。(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考务费、监考费、餐费等。

立项依据

根据国家护士执业资格、卫生系列中初级资格和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参照往年非税收费标准设立,晋发改收费【2017】334号、卫人才发【2016】66号、国医考【2016】87号, 晋价费字【2000】第174号、同编办字[2019]185号。

项目设立必要性

按照国家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才评价考试相关规定,完成2021年大同市范围内卫生系列专技考试考务组织及资格评审。完成2021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任务。完成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考务费。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评审安排意见、全国全省考试评审安排。全国全省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安排。

项目实施计划

1-12月安排所有考试考务及高级职称评审。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完成护士执业、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

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完成护士子夜、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考试次数

≧3

数量指标

考试次数

≧3

质量指标

考试组织评价

优良

质量指标

考试组织评价

优良

时效指标

考试考务费投入的及时性

及时

时效指标

考试考务费投入的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考试费成本降低

≤1280000元

成本指标

考试费成本降低

≤1280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医学类考试顺利完成

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医学类考试顺利完成

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考试考务费可持续影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可持续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考试考务费可持续影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可持续性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加考试相关人员满意度。

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加考试相关人员满意度。

满意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211201110719

(四)大同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应急救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大同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应急救治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XM应急救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8-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大同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1年结束)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255,000

年度资金总额:

255,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市县(区)财政资金

255,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255,000

     单位自筹

0

      单位自筹

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发挥,需要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

立项依据

财政每年拨付资金。

项目设立必要性

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发挥。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大同市急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计划

1.按月及时发放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2.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

为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发挥,需要支付聘用劳务费

为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支付经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要求计算活动经费

≥99%

数量指标

按要求计算活动经费

≥99%

质量指标

工作保障率

≥99%

质量指标

工作保障率

≥99%

时效指标

保障单位日常运行

保障

时效指标

保障单位日常运行

保障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日常工作开展和职能发挥

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日常工作开展和职能发挥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人员及社会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人员及社会满意度

≥90%

 

大同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应急救治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XM应急救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8-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大同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1年结束)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1,075,000

年度资金总额:

1,075,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075,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075,000

     单位自筹

0

      单位自筹

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发挥,需要支付劳务费和日常办公费用。

立项依据

财政每年拨付资金。

项目设立必要性

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发挥。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大同市急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计划

1.按月及时发放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2.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

为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发挥,需要支付差补人员工资。

为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支付人员经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退休取暖费人数

13人

数量指标

保障退休取暖费人数

13人

保障在职职工工资人数

21人

保障在职职工工资人数

21人

保障差额人员工资人数

8人

保障差额人员工资人数

8人

质量指标

人员经费发放准确率

100%

质量指标

人员经费发放准确率

100%

人员经费保障率

100%

人员经费保障率

100%

时效指标

工资项等是否发放及时

及时发放

时效指标

工资项等是否发放及时

及时发放

工资项等发放时间

2022年1月-12月

工资项等发放时间

2022年1月-12月

成本指标

2022年发放工资数

≤685000元

成本指标

2022年发放工资数

≤685000元

2022年发放退休人员取暖费

≤58000元

2022年发放退休人员取暖费

≤58000元

2022年发放社保以及公积金数

≤332000元

2022年发放社保以及公积金数

≤332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五)大同市中医医院中医能力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冠肺炎负压ICU病房运行、维护等防治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冠肺炎负压ICU病房运行、维护等防治费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山西省省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Z新冠肺炎负压ICU病房运行、维护等防治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8-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1年结束)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1,020,000

年度资金总额:

1,02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省级财政资金

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020,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020,000

单位自筹

0

单位自筹

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Z新冠肺炎负压ICU病房运行、维护等防治费,12个病房25张床位,每床4万元左右。

立项依据

国务院疫情防控会议要求传染病医院必配新冠肺炎ICU病房

项目设立必要性

有效提升我市新冠肺炎救治能力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按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分配款项

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度按病房床位支付相关费用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

每年度按病房床位支付相关费用

对我院重症病房购置相关设备及维护设备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项目数

1个

数量指标

涉及项目数

1个

质量指标

发放资金标准执行度

100%

质量指标

发放资金标准执行度

100%

时效指标

发放资金及时性

及时

时效指标

发放资金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就医环境

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就医环境

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我市传染病医院救治能力

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我市传染病医院救治能力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8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85%

 

 

 

 

 

 

 

 

 

 

 

 

 

 

(七)大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大同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公车编制20辆,实有车辆58辆。

2、房屋情况:我部门直属单位房屋情况为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安排办公用房,房屋使用面积934.09平方米;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房屋总建筑面积 57039.54平米;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房屋总建筑面积92,294.1平方米;大同市五医院房屋总建筑面积188555平米;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筑总面积121217.4平方米;大同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使用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用房,面积为1400平方米;大同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无房屋,现使用医卫慈善用房800平米;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占地面积42423平方米;大同市卫生学校房屋总建筑面积16700平方米;大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房屋建筑面积为11789平米,房屋产权归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大同市医疗机构事务中心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安排办公用房,面积为50平方米;大同市中医医院房屋总建筑面积 89000平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8个,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39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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