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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50/2022-00070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16:17
标题: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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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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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大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依法管理城市,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发展。

(二)根据我市建成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受理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对全市“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建成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方案的讨论审定。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验收。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审批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有市政设施区域的内涝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

(五)负责建成区市容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建成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容环卫事业性收费工作。

(七)负责建成区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计划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排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等水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监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制定给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建成区供热管理。负责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的设立、合并、变更、撤销的监督工作。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备案。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负责建成区供气管理。负责拟定城市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履行行业监管市本级法定职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十)负责对县区本智能范围内的工作指导。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城市管理局应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本级)

大同市西郊污水处理厂

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

大同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大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城市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大同市御东市政综合所

大同市口泉市政综合所

大同市城市道路设施服务所

大同市城市排水设施服务所

大同市城市照明所

大同市城市桥涵设施服务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59962.37万元,支出总计59356.6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366.37万元,提高185%;支出总计增加8597.55万元,提高169.3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属六家政府购买服务单位决算中的经营收入及经营支出与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项目收入及支出统计重复,金额5221.52万元;另为财政项目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996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39.66万元,占比91.29%;经营收入5221.52万元,占比8.71%;其他收入1.1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93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67万元,占比4.47%,项目支出52089.28万元,占比87.76%,经营支出4616.7万元,占比7.77%。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739.73万元,支出总计54739.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980.63万元,提高7.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980.63万元,提高7.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属六家政府购买服务单位决算中的经营收入及经营支出与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项目收入及支出统计重复,金额5221.52万元;财政缩减经费1240.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666.32万元,增加226.02%。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将我部门部分基金项目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66万元,占0.71%;卫生健康支出67.83万元,占0.15%;节能环保支出10258.46万元,占23.2%;城乡社区支出33288.2万元,占75.25%;住房保障支出228.7万元,占0.52%;其他支出75.15万元,占0.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7153.57万元,支出决算44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96.04万元,支出决算31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2%,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较上年决算增加220.06万元,上升23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69.22万元,支出决算6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上年未发生卫生健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8173.08万元,支出决算1025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2%,用于恒安污水处理厂项目及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项目,较上年决算增加6737.92万元,增加191.3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调整部门项目至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28533.62万元,支出决算332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机关专项业务经费等。较上年决算减少13494.77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调整我部门部分基金项目到一般公共预算的城乡社区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81.61万元,支出决算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3%,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较上年决算减少15.6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及人员减少。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5.15万元,用于办公电脑设备购置。较上年决算减少40.49万元,下降35.01%,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电脑设备购置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等;公用经费19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8万元,支出决算38.25万元,完成预算的68.55%,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5万元,占比100%,比2020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09%;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另: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98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6万元,比上年减少46.8万元,下降43.7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数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9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47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581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58分。全年预算数为36508.58万元,执行数为35810.5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整体较好,已按照预算批复、资金审批表、项目进度、评审意见等相关文件有序推进,全部用于日常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办公、单位职能实现、工程资金等方面。绩效指标按年初设立基本完成,绩效自评结果总体较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效率较低,绩效评价中目标设置过于简单,在指标设定上存在偏离现象,评价方法上还存在误区,另外在自评过程中评价方法还有待于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部门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我部门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员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市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三是加强研究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多方位学习、探讨,通过图书、网络等多种途径了解绩效指标设置的意义、目标,不断提高认知,从指标设置的源头上严格控制执行水平。我部门将全面聚焦市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工作大局,充分利用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质量、成本指标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绩效认知水平,完善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XLS

2021年大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表.xls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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