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23/2020-00051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15:35 |
标题: | 大同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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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大同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大同市审计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两个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大同市审计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大同市审计局机关;
大同市审计复审中心;
大同市审计局计算机技术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公开01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总收入2598.94万元,同比减少1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2.50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1.29%;其他收入226.44万元,占全部收入的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情况
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总支出249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67万元,项目支出837.14万元),同比减少8.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的减少。
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64万元(基本支出1654.54万元,项目支出717.10万元)。
1、2019年大同市审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6%,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1.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0.11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2019年大同市审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1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4%,主要包括审计检查监督工作经费、网络信息化工程经费、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经费、县区财政决算审计项目经费、省厅安排交叉检查经费等。
3、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所以“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8年下降44.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末车辆保有量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3、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所以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因公接待的批次及人数均为零。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大同市审计局部门按在编人数及1辆公务用车情况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1.76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车辆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下属单位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共有1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0万元。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大同市审计局部门2019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熟悉绩效管理的程序和流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把支出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行,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