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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0/2020-00024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5-07 17:20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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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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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2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刘义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大同市全市和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按照中央、省、市经济财政工作决策部署,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136”发展战略总要求,积极支持打造先行区、当好两尖兵、推进三大振兴,有力推动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新荣区、天镇县、左云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新荣区、天镇县、左云县共计调减收入预算0.1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28.84亿元调整为128.68亿元;由于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等增加支出124.3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44.73亿元变动为369.1亿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13亿元,为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8.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63.36亿元,为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8.8%。民生支出执行298.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比上年增长9.4%。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03.28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16.5%。其中:增值税完成39.53亿元,为预算的96.4%;企业所得税完成22.08亿元,为预算的116.1%;个人所得税完成1.76亿元,为预算的54%;资源税完成11.69亿元,为预算的141.1%;其他税收完成28.22亿元,为预算的92.7%。

非税收入完成26.85亿元,为预算的100.1%,下降13.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27亿元,为预算的99.1%;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2.21亿元,为预算的122.4%;罚没收入完成3.75亿元,为预算的117.9%;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29亿元,为预算的83%;其他非税收入完成8.33亿元,为预算的106.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31.02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12.98%;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6.92亿元,为预算的99.9%,下降5.83%;教育支出执行54.11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4.3%;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26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9.75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1.58亿元,为预算的97.7%,增长1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8.72亿元,为预算的99%,下降3.5%;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4.4亿元,为预算的96%,增长95.2%;城乡社区支出执行37.29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31.8%;农林水支出执行56.59亿元,为预算的98%,下降2.2%;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3.44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18.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4.3亿元,为预算的99.9%,下降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1亿元,为预算的86.5%,下降3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3.04亿元,为预算的99.5%,下降40.1%;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4.82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2.33亿元,为预算的93.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2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8.9%;债务付息支出执行7.67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12%;其他支出执行2.44亿元,为预算的92.8%,下降26.7%。上述支出执行增减幅度变化,主要是受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执行、一次性建设项目等多种因素影响,整体执行情况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支出比上年增长9.4%。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1.8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8.7亿元,根据上级要求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次常委会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调入资金全部由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入,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共增加62.77亿元,抵减补助下级支出43.3亿元,净增支出19.47亿元。支出预算由108.7亿元变动为128.17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4亿元,为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3.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26.7亿元,为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14.3%。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5.22亿元,为预算的101.7%,增长15.2%。其中:增值税完成25.07亿元,为预算的101%;企业所得税完成17亿元,为预算的119.6%;个人所得税完成1.13亿元,为预算的51.2%;资源税完成4.4亿元,为预算的100.4%;其他税收完成17.62亿元,为预算的95.1%。

非税收入完成13.17亿元,为预算的74.4%,下降32.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53亿元,为预算的21.3%;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0.86亿元,为预算的92%;罚没收入完成2.03亿元,为预算的10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 3.71亿元,为预算的62.7%;其他非税收入完成6.04亿元,为预算的94.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3.48亿元,为预算的9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4.31亿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1.18亿元,为预算的9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6.77亿元,为预算的98.5%;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68亿元,为预算的94.2%;农林水支出执行6.96亿元,为预算的98.9%;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83亿元,为预算的99.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0.5亿元,为预算的97.3%;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21亿元,为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8.61亿元,为预算的100%。部分支出比上年下降,主要是市级加大对县区转移支付力度所致。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9.34亿元,为预算的99.9%;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1.43亿元,为预算的99.9%;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7.13亿元,为预算的9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96亿元,为预算的99.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8亿元,为预算的68.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9亿元,为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0.64亿元,为预算100%;债务付息支出执行7.67亿元,为预算的100%。

3.省对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9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04.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返还性收入8.9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61.13亿元,比上年增长38.7%;专项转移支付34.71亿元,比上年下降38.2%。

4.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初步汇总市县两级财政总决算草案,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0.28亿元,为预算的113.1%,增长36.2%。其中:市本级完成72.23亿元,为预算的81.2%,下降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40.45亿元,为预算的96.2%,增长41.4%。其中:市本级支出97.85亿元,为预算的99.8%,增长21.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1.15亿元,为预算的211.5%,增长806.8%,主要是大同热力公司实施重组,股权转让收入增加20亿元;预算支出执行12.63亿元,为预算的44%,下降16.7%。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06亿元,为预算的200.6%,增长353.4%;预算支出执行12.55亿元,为预算的43.9%,下降15.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7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8.18%;预算支出执行174亿元,为预算的105.7%,增长13.5%。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57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12.5%;预算支出执行124.82亿元,为预算的109.4%,增长13.9%。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财政核定我市新增政府债务规模44.6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生态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和支持转型综改发展。其中,市本级留用35.53亿元,转贷各县区9.07亿元。

2019年省财政转贷我市置换债券16.9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市本级留用14.6亿元,转贷各县区2.34亿元。

2019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79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64亿元,比政府债务限额低1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75%。

(六)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全力保障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9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其中: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4亿元,用于贫困村提质,改善贫困人员基本生活条件,重点解决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安排专项资金6.2亿元,用于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培育壮大黄花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专项资金1.7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配套,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涉农奖励和涉农金融融资配套。安排专项资金0.7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6.3亿元,引导投资参与5个乡村振兴PPP项目,有力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是持续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出台《关于开展降政府债务风险降政府债务率行动实施方案》,依托“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对市本级821家、县区级2376家部门单位进行全覆盖动态监测,市县两级年内未出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也未发生政府性债务违法违规被问责事件。政府性债务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足额安排年度到期债务本息。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市本级债务控制在省定限额内,风险预警由一级红色转为二级橙色。

三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9年,我市争取上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6亿元,市级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3.8亿元,继续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支持“五管齐下”严管措施的实施,重点支持了工业扬尘污染治理、空气质量网格化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乡村“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浑源矿山生态修复。

2.着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是大力支持能源革命建设。2019年,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10.12亿元,全力推进能源革命重大突破工程。支持“一园一城一院一所一委”建设,打造新能源 “六大产业集群”,举办能源革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活动,支持未来能源馆、科技创新平台“一园一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所、太行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等重大能源革命项目建设。

二是大力支持实施工业振兴。市本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86亿元,主要用于镁合金轮项目、羊毛羊绒产业、铸造科研试制中心等项目建设,有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实施109个技改项目,其中37个技改项目获得1.5亿元省级扶持资金奖励。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2.4亿元,确保落实“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政策。使用应急周转保障资金11.9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办理121笔应急周转保障金业务,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困难。补充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本金2亿元,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能力。支持促进各类基金创立运营,落实到位资金26亿元,投资规模126亿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企业减负61.2亿元,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9.6亿元,支持企业增强活力。

三是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2019年,财政统筹专项资金24.1亿元,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煤快线地面路段全面通车,市区街巷整治全部完工,永泰门广场、体育中心、大剧院等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御东公共活动走廊、体育中心景观工程、氢都文化公园项目、高铁站北广场枢纽建设、魏都大道南出口和御河西路南出口生态绿化等建设进度加快;支持市县两级全域旅游规划编制,支持推进三大旅游板块建设,支持“二青会”、古都灯会、空中游古城、成龙国际动作电影周、中国世界遗产旅游推广联盟大会、云冈旅游季等大型活动举办。

3.保障重大民生事项投入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全市社保投入51.6亿元,全力保障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实现全市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做好“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5.08万人。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孤儿养育、老年乡村医生退养等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及康养产业发展。

二是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投入54.1亿元,支持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3所,新增学位1830个,建设普惠性幼儿园31所,“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得到缓解。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精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职教育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和资助政策,支持实施初高中校长基金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程。

三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全市医药卫生投入28.7亿元,加快推动“1310”兴医提质工程,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6项投入政策及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助资金,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医疗服务能力不退步。支持医疗设备购置、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楼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胸痛、脑卒等尖端技术人才培养、保障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和村医退养补助发放。足额安排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增加大病救治病种至33种,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4.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启动实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9年,出台了《大同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等八类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确定了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保障标准及分担比例。

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9年,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对19个财政重点支出项目和4个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2019年,全市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完成搭建,514家市级预算单位、11个县区和99个乡镇的预算单位实现全覆盖。推行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5家试点单位已经正式运行。全年依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8.54亿元,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梳理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家底,向市人大作出专题报告。开展地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完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做好机构改革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全年共有18家企业资产完成整体划转,9家资产部分划转。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拼搏奋进、攻坚克难的结果。当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受经济增速放缓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不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化解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任务繁重,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重大建设项目等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撑,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改革需进一步推进,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0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2020年全市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定贯彻“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十大工程”建设,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有力保证高质量转型发展重点工作,努力开拓夯实财源基础,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执行,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3.3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5%。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3.11亿元(含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14亿元),比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6.9%(系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和2020年新增债券数后可比口径,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7亿元,同比增长1.4%;公共安全支出14.82亿元,增长3.9%;教育支出59亿元,增长9.1%;科学技术支出1.16亿元,增长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亿元,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3亿元,增长23.3%;卫生健康支出22.31亿元,增长9%;节能环保支出5.78亿元,增长13.6%;城乡社区支出17.99亿元,增长3.1%;农林水支出21.19亿元,下降16.8%;交通运输支出3.87亿元,增长37.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2亿元,增长1%;住房保障支出7.14亿元,增长7.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69亿元,与上年持平;预备费2.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1.78亿元。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各县(区)预算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1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51%。其中:税收收入66.49亿元,增长1.93%;非税收入14.66亿元,增长11.31%。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2.4亿元(含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8.76亿元),剔除2019年新增债券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同口径(下同)提高17.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1.15亿元,省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8.76亿元,上级转移补助净收入7.41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22.39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亿元,下降7.2%;公共安全支出9.94亿元,下降2.7%;教育支出13.1亿元,增长2.5%;科学技术支出0.66亿元,增长1%;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4.71亿元,下降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亿元,增长310.7%;医疗健康支出7.14亿元,下降16.2%;节能环保支出2亿元,增长57.3%;城乡社区支出13.82亿元,增长150.1%;农林水支7.13亿元,下降52.7%;交通运输支出4.02亿元,增长344.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79亿元,增长47.1%;住房保障支出2.85亿元,增长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07亿元,增长15.2%;预备费1.5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7.05亿元,下降16%。需要说明的是,受执行全省压减一般性支出10%的统一要求、我市公共预算补充社保资金以及地方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巨大等多种因素影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缺口较大,多项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为此,我们将全面考虑收支情况,合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弥补缺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5122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4.4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4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7.07%;公务用车经费37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0.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0.89亿元,增长18.7%;争取上级专项债券2.5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29.96亿元(含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2.5亿元),增长53.6%,调入公共预算3.4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8.04亿元,比上年增长35.7%,为平衡公共预算调出2.69亿元,加上新增债券2.5亿元,2020年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97.85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97.8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7%(不含新增债券2.5亿元)。政府性基金要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发展战略,用于保战略,重点是三大攻坚战、转型综改、两个“尖兵”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9亿元,增长7.3%。支出预算安排0.2亿元,下降98%。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39亿元,增长11.6%。22.39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5亿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保险费率降低,安排预算支出180.1亿元。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6亿元,比2019年同口径下降3%,安排预算支出123.6亿元。全市及市本级收支缺口通过上级社保经办机构依规统筹解决。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国家阶段性的、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我市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等需要有力的财政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挖潜增收,努力实现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同时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用有限的财力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到财政收支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多渠道开源。严格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减轻压力和轻装上阵,以税收的“减法”,实现财源培植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抓住大幅增加地方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的机遇,争取更多的资金额度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和建设。紧跟新冠疫情形势发展,落实好上级防控疫情财政政策。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工作,严禁违规减征、免征、缓征,实现应收尽收。全面梳理政府存量资产,分类提出盘活意见,拓宽收入来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激励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尽力整合汇集转型发展资金。着力达到节支提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坚持过“紧日子”,一般性财政支出继续压减10%。定期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重大项目。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用于平衡预算。

(二)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加大转型发展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2.7亿元。其中,安排政府性基金5亿元,支持先进制造、通用航空、现代医药、新能源、大数据、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转型项目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科创园区、氢都新能源产业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所建设,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支持开发区拓展转型综改主战场,实施开发区能级提升工程,落实好开发区创新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深化“三化三制”改革,推进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安排政府性基金4.5亿元,用于工业振兴奖励资金,确保“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政策的落实。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用于通航学院建设及正常运营。安排招商引智资金1亿元,用于投资项目引进、对接、落地和落实 “高校毕业生回同就业八条”优惠政策,加快实现引资聚才。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发行,支持“五区联动”发展、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古城复兴和文旅振兴,加快大同古城保护修复,打造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促进景点配套措施、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三)围绕重点难点领域,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全力化解政府债务。2020年市级财政综合采取减、换、延、转等多种方式,有效降低债务率和化解债务风险。安排化债资金38.22亿元,争取上级置换债券11.8亿元,合计50.02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加强全口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化债奖惩机制,将债务化解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按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总量不变原则,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完善产业就业带贫利益联结,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与全国、全省一道实现小康。坚持扬长补短、蓄力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污染防治经费2.36亿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推动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向农村扩展,支持实施“五水共治”,开展土壤污染普查详查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捍卫“大同蓝”、打造“大同清”、厚植“大同绿”。

(四)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为本,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支持教育公平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职业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统筹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做好“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孤儿养育、老年乡村医生退养等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促进群众体育事业发展壮大。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水平,为大同人民创造高品质生活。

(五)围绕改革激发活力,加快建设现代财政治理体系。按照省统一安排,继续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全面建成财政核心业务电子一体化系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和完成试点考核任务;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预决算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全力完成好财政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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