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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0/2022-00016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3-01 15:33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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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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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11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刘义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勇转型新路,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全面做好稳定收支、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工作,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市、云州区、左云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本级、云州区、左云县共计调增收入预算19.2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41.8亿元调整为161.08亿元;由于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等增加支出137.9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57.21亿元变动为395.14亿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5%(以下简称为“预算”),比上年增长(下同)23.5%,主要是2021年煤炭价格上涨拉动税收增长,政府住房基金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等非税收入增收较多所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74.18亿元,为预算的94.7%,比上年下降3.6%。其中:民生支出执行302.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各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17.74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17.8%。其中:增值税完成41.15亿元,增长9.1%;企业所得税完成20.72亿元,增长9.4%;个人所得税完成2.46亿元,增长33.1%,资源税完成15.85亿元,增长53.3%;其他税收完成37.56亿元,增长20.9%。

非税收入完成48.99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39.5%。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5亿元,增长84.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32亿元,增长0.6%;罚没收入完成3.71亿元,增长2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6.08亿元,增长56.3%;其他非税收入完成11.88亿元,增长4.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4.17亿元,为预算的95.6%;科学技术支出执行1.2亿元,为预算的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8.42亿元,为预算的9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67.13亿元,为预算的97%;卫生健康支出执行33.62亿元,为预算的96.5%;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3.95亿元,为预算的84.7%;城乡社区支出执行44.64亿元,为预算的98.3%;农林水支出执行38.97亿元,为预算的89.5%;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1.05亿元,为预算的9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09亿元,为预算的88.3%;住房保障支出执行24.16亿元,为预算的93.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68亿元,为预算的98.4%。部分科目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一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结转至2022年使用所致。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收支执行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第42次、第44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5亿元调整为96.8亿元,增加11.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12.87亿元变动为89.51亿元,调减23.36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收无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亿元;因超收和新增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4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共增加财力49.8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比年初增加2.75亿元,抵减后净增支出47.1亿元。支出预算由89.51亿元变动为136.61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49亿元,为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2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30.64亿元,为预算的95.6%,比上年增长2.8%。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70.42亿元,为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增值税完成25.76亿元,增长11.6%;企业所得税完成14.48亿元,增长0.2%;个人所得税完成1.55亿元,增长29.5%;资源税完成5.36亿元,增长45.3%;其他税收完成23.27亿元,增长20.9%。

非税收入完成27.07亿元,为预算的101.5%,比上年增长40.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239.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94亿元,下降5.5%;罚没收入完成2.2亿元,增长3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3亿元,增长13.7%;其他非税收入完成10.02亿元,增长21.4%。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3.81亿元,为预算的97.5%;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5.1亿元,为预算的9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22.63亿元,为预算的94.6%;卫生健康支出执行17.79亿元,为预算的98.5%;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5亿元,为预算的66.5%;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1.1亿元,为预算的97.2%;农林水支出执行4.02亿元,为预算的98.7%;交通运输支出执行3.75亿元,为预算的90.1%;商业服务业支出执行0.41亿元,为预算的87.6%;住房保障支出执行7.89亿元,为预算的1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36亿元,为预算的99.4%。部分科目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一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结转至2022年使用所致。

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2亿元,为预算的101.7%,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06亿元,为预算的96.6%,下降23.1%。

4.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初步汇总市县两级财政总决算草案,2021年市县两级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28亿元,为预算的47.8%,下降34.5%;预算支出执行86.17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0.1%,下降32.8%。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16亿元,为预算的34.5%,下降39%;预算支出执行47.09亿元,为预算的95%,下降36.4%。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相应安排支出减少所致。

2021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48亿元,增长37.3%;预算支出执行7.75亿元,增长143.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9亿元,增长9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5.17亿元(主要是上级“三供一业”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下降55.3%。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28亿元,增收0.27亿元;预算支出执行4.86亿元(主要是上级“三供一业”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下降5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2.95亿元,为预算的124%,比上年增长18.7 %;预算支出执行180.71亿元,为预算的96%,比上年增长3.9%。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2亿元,为预算的110.3%,增长11.6%;预算支出执行120.93亿元,为预算的95.3%,增长0.4%。

(五)省对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7.47亿元,同口径增长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13.6亿元(返还性收入8.9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7.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1.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12.22亿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省财政核定我市当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45.81亿元,市本级留用33.92亿元,转贷各县区11.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31亿元,专项债券30.5亿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交通、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领域,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古城文物保护、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大板块旅游公路、通航产业基地建设等领域,有力支持全市转型发展。

2021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44.31亿元(市级41.91亿元,县区2.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占到期本金的88%,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56.22亿元,政府债务率为98.7%,控制在120%警戒线以内,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七)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多措并举增收节支,保障全市发展大局,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加快深化改革步伐,着力防控财政风险,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1.增收节支保平衡,多措并举稳运行

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清缴以前年度税收欠款,加大对政府住房基金、矿产资源收入的征缴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高速增长,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找准上级政策与本地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推动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大盘子。2021年全市共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7.47亿元,同口径增长7.1%;争取各类债券资金90.12亿元,同口径增长15.7%,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基建资金5.38亿元;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资金1.33亿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3亿元,连续3年共计9亿元。切实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和统筹使用力度,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2021年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2.1亿元。认真落实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清理低效、无效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全市共压减一般性支出8.1亿元,压减的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2.聚焦重点促发展,主动服务强支撑

一是持续落实制度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增长,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8.3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奖补力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行业税收市级分成增量部分全部返还奖励,推动开发区大数据、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等产业发展。三是创新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大同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累计设立11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覆盖新能源、新材料、乡村振兴等领域,总规模34.5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53.45亿元,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四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每年安排资本金补充,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场化改制,完成辖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全年办理担保业务261笔,担保金额23.93亿元,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2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1.27亿元,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大同蓝”。六是不断加大对“六新”、转型综改、中小企业等领域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中小微企业“小升规”、开展股份制改造和“专精特新”培育,全力支持全市高质量发展。

3.兜牢底线保民生,财政投入更精准

持续加大基本民生领域投入,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80%以上。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2021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4.62亿元,市级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5亿元、支农资金2亿元,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实施农业“特”“优”战略。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市安排教育支出54.17亿元,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安全,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断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三是坚决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安排就业创业资金0.38亿元,安排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专项补贴0.23亿元,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四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亿元,安排医保基金5亿元,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新冠疫苗接种等支出。五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亿元,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六是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安排重点工程建设资金4亿元,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市政设施维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工程,支持政府年初承诺的缓解停车难、街巷改造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全部兑现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4.加快步伐推改革,财政管理上水平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一卡通”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规范管理,共梳理需纳入发放范围的补贴资金49项,市县两级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一卡通”政策清单,资金管理更加透明。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转变管财用财理念,坚持事业发展规划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全面统筹预算资金、存量资金、债券资金以及各类政府资产,推动形成财政管理大格局。推进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持续推动财政重点领域改革。规范库款和挂账管理,加快推进市级项目库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5.精准发力防风险,坚守底线保安全

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处理好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坚决控制增量,妥善消化存量,持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将还本付息足额纳入预算,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按期偿付,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加大财力统筹,积极推动“以资抵债”,多措并举降低债务率。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拟定我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完成市属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向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派出股权董事。为大同银行清产核资及风险处置、阳高农信社风险化解改制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支持山西银行挂牌运营。

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有效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砥砺奋进的结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增收基础不稳,各项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支出优化力度还不够大,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仍需加强;社保基金缺口明显,财政兜底压力较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仍面临诸多困难,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直面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2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市预算安排遵循以下原则:认真落实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坚决贯彻财政支出“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工作方针。一是实事求是、科学预测收入。既要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也要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也要依法征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做到有保有压、保障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坚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大力争取新增债券,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优化使用方向,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四是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五是坚持预算规范和绩效管理同步推进。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预算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7亿元,比2021年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125.74亿元,增长6.8%;非税收入51.83亿元,增长5.8%。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71亿元,比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13.1%(包含转移支付支出和剔除上年结转支出后可比口径,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4亿元,下降2.3%;公共安全支出19.76亿元,增长16.1%;教育支出67.14亿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1.32亿元,增长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84亿元,增长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1亿元,增长19%;卫生健康支出30.64亿元,增长17.1%;节能环保支出8.71亿元,增长14%;城乡社区支出27.14亿元,增长9.3%;农林水支出29.15亿元,增长4.3%;交通运输支出5.31亿元,增长5.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1亿元,增长44.8%;住房保障支出14.15亿元,增长3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7亿元,增长10.1%。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各县(区)预算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本级预算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亿元,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75.3亿元,增长6.9%;非税收入28.64亿元,增长5.8%。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81亿元,增长3.5%。市本级支出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4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6.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9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9亿元,剔除转移性支出28.68亿元,实际可用财力为122.81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亿元,下降1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8.23亿元,增长0.2%;教育支出13.89亿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0.68亿元,增长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9亿元,增长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亿元,增长0.8%;卫生健康支出10.43亿元,增长1.9%;节能环保支出3.79亿元,增长5.4%;城乡社区支出17.25亿元,增长5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含偿还隐债务资金;农林水支出7.17亿元,下降1.7%;交通运输支出4.45亿元,增长2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含公交公司运营补贴资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亿元,增长10.1%;住房保障支出3.68亿元,增长2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亿元,下降22.1%,下降主要原因是优化了粮油物资储备方面市与县(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2022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62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99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0.3%;公务用车经费3290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4.4%。

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

2022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9.71亿元,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9.01亿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0.7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2.03亿元,剔除上解支出0.37亿元,全年可用财力为11.37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7亿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4亿元,剔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73亿元,可用财力75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亿元,比上年下降32.2%。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31亿元,比上年增长61.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5亿元,可用财力61.54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61.54亿元,比上年下降15.3%。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转型综改、乡村振兴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2022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7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92亿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5.49亿元。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78亿元(主要是上级“三供一业”转移支付资金),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56亿元,比上年下降10.1%,安排预算支出205.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07亿元,比上年下降0.2%;安排预算支出13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2022年,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各项财政经济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围绕全市“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的总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坚持稳字当头,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高质量抓好收入组织。不断发展新业态,涵养财源税源,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全力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的目标。高标准编制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从紧、从严、从实、从需要编制2022年预算。认真贯彻财政支出“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工作方针,全方位澄清各类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以统一标准限额的方式核定基础性支出经费,厘清支出范围、支出标准,把严把紧预算关口,确保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该花的钱舍得去花、花出最好的效果。高效率争取上级资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沟通对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细做实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我市转型发展。高水平强化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加大预算资金和债券资金、当年预算资金和存量资金、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财政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在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二)落实积极政策,持续增强全市发展动能。支持做大工业经济。用足用好各项财税、金融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今年安排科技创新及招商引智项目资金2.2亿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支持数字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推动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持续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乡融合。支持中心城区和大县城建设,支持实施路网畅通、停车场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垃圾分类投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使用效率,深入推进PPP项目规范发展,今年财政安排金融资本金2亿元,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推动转型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打折扣、高效落实。加强对重点企业落户、科技创新、首次创业等财税支持,真正让企业减负担、得实惠。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降低经营成本。

(三)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今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45亿元,安排财政支农资金0.6亿元,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着力保障乡村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绿色生态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继续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的积极作用,今年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特色农业保险风险补偿资金0.65亿元,更好服务“三农”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实施种业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高“大同好粮”产品附加值,推进大同黄花、浑源黄芪向中高端品质发展。支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环境整治工程,大力推进长城旅游公路沿线美丽乡村建设,不断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四)持续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做好就业促进工作。坚决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继续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稳定现有就业,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投入,加强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足额保障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扎实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实施“五个一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云冈学”体系建设,推进古城文物保护修复力度,支持古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保护修缮,支持精品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非遗传承推广,讲好大同故事。推进健康大同建设。2022年预算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亿元,加强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的支持,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能力。加大债券资金对医疗卫生领域投入力度,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资金0.8亿元,支持三医院医技急诊楼、五医院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对社保基金兜底补助力度,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工伤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安排一般债券资金4.9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维护、文物景点保护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认真落实省政府新出台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收、支、管、防”四方面工作,着力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各类政府性收入按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重点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统筹力度,实现“要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排关闭破产企业人员费用”的要求,将关闭破产企业人员费用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更大力度争取上级支持,全力争取新的高含金量资金政策。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机制,不断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深入推进支出改革。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节用裕民、可压尽压,持续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决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下来,对政策依据不明确、预算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列入预算,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预算全流程管理。全面规范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等,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健全监控体系,实时跟踪、反馈预警信息处理情况,严密监控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制度规程。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管理,精准投向全市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坚决遏制新增隐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金融企业管理效率和风控水平。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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