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13/2022-00064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16:59 |
标题: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
部门预算
目 录
六、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九、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二)按权限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约谈、问责等事项。
(三)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分解落实国家和省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并监督检查各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落实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核与辐射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权限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查或审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交化框架公约涉及本市的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承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委、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市有关部门、县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监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承办生态环境国际条约中有关本市的履约工作。组织协调国外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技术的引进工作,协调处理涉外和市际间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十五)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组织有关部门、县级党委政府、有关企业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效”改草,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大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部门列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共19家,分别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大同市生态环境应急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大同市云冈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 ;
大同市新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阳高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详见附件)2022预算批复表(部门汇总版).xls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8751.97万元,比上年减少9.97%。其中基本支出6136.62万元,比上年增加0.94%,项目支出2615.35万元,比上年减少28.19%。减少原因为申请部分项目预算财政部门未批复。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6136.62万元,占总预算70.1%。比上年增加57.2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548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用经费59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2615.35万元 ,占总预算29.9%,比上年减少102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预算1133.59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预算113.2万元,污染防治支出预算374.77万元,污染减排支出预算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72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8.4万元,比2021年减少15.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15.3万元,系灵丘分局抑尘车运行费列为专项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所属本级和1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5.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85万元,增长3.8%,增加主要是今年将事业工会经费、福利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里。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6.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4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5.35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zip
2022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照省12次党代会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发展要求,围绕市委确定的“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确保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建设更加美丽大同。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压减力度;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煤炭总量控制,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动车辆结构升级,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等,确保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二是强化水污染治理攻坚。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全面完成全市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各项改造工程,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地表水Ⅴ类标准的提效改造;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积极开展河流的生态修复,做好流域上下游和跨界水体水环境治理的协调配合和联防联控。
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固废和危废污染源监管,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及下属17家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2934.83万元,累计折旧(摊销)6413.11万元,资产净值6521.72万元,其中:
1、车辆情况:车辆数量47辆,账面原值1436.36万元,累计折旧675.67万元,资产净值760.69万元;
2、房屋情况:房屋面积7151.52平方米,账面原值692.44万元,累计折旧334.86万元,资产净值357.58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账面原值10806.03万元,累计折旧(摊销)5402.58万元,资产净值5403.45万元。
(目前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工作编制未结束,如有差异,以决算报表为准;上述资产数据是以本级和17个下属单位的资产数据为基础,统计完成的)
七、其他说明
1、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2022年度无预算。
2、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和大同市云冈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这两个单位在2022年共用一个预算代码,故预算数据合并公开。
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 和大同市新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这两个单位在2022年共用一个预算代码,故预算数据合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