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13/2022-00141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15:43 |
标题: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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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一批)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1〕18号),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市财政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分配2021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函》(同环函〔2022〕179号),大同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的通知》(同财建〔2022〕104号),下达平城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2021年度省级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44万元。
各区及有关单位加快推动相关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附件: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xls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