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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3/2022-00159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8-05 16:50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部门决算公开(部门汇总)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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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部门决算公开(部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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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2、按权限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约谈、问责等事项。

3、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分解落实国家和省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并监督检查各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落实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核与辐射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权限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查或审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涉及本市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承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委、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市有关部门、县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监察问责。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承办生态环境国际条约中有关本市的履约工作。组织协调国外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技术的引进工作,协调处理涉外和市际间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组织有关部门、县级党委政府、有关企业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大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列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共19家,分别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大同市生态环境应急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大同市云冈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

大同市新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阳高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2134.8万元、支出2553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435.8万元,下降32%。支出总计减少6161.2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的收入和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1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4.4万元,占比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3万元,占比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0457万元,占比4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55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6.4万元,占比27.1%;项目支出18620.4万元,占比7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677.7万元、支出合计1173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减少1240.9万元,下降9.6%,财政拨款支出合计减少1292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的收入和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71.1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507.7万元(人员经费5786.9万元,占比88.9%,公用经费720.8万元,占比11.1%),基本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57.3%;项目支出484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万元,占7.4%;卫生健康(类)支出235.3万元,占2.1%;节能环保(类)支出9758.5万元,占85.9%;住房保障(类)支出498.2万元,占4.3%;其他(类)支出18.7万元,占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721.4万元,支出决算113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00.9万元,支出决算8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较上年决算增加661万元,增长363.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决算汇总增加了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三个单位,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二是因为部分单位科目调整,2020年度这部分资金计入了节能环保支出,2021年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53万元,支出决算2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8253.2万元,支出决算9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等。较上年决算减少2569.4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相应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14.31万元,支出决算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等。较上年决算增加43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2021年度决算汇总增加了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三个单位,人员增加。其他支出决算18.6万元,用于安可电脑采购。较上年决算减少5.5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86.9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20.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2万元,支出决算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3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完成预算的82%,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决算汇总新增一家单位为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5万元;云冈分局由于车辆年久,快到报废期车辆维修费比上一年度增加0.8万元,但未超预算;左云分局车辆运行费较上一年度增加2.5万元,2万元为左云县财政拨款的车辆运行费,其余为其他交通费用,年末决算计入公务用车运行费导致此项费用增加;灵丘分局车辆运行费较上一年度增加10万元为2辆喷雾抑尘车(在编)的专项运行经费,在2021年做预算时做入三公经费;云州分局车辆2021年度未使用,故车辆运行费较上一年度减少3.5万元;应急中心车辆减少一辆,车辆运行费用减少3.5万元。综上,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共增加8.8万元,同时本年度公务接待比上年度减少3.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5%,比2020年减少3.62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支出减少。公务接待3次,为国内接待,28人次,公务接待批次减少、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6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2万元),支出决算5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3万元),完成预算的86.8%,比2020年增加8.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决算汇总新增一家单位为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5万元;云冈分局由于车辆年久,快到报废期车辆维修费比上一年度增加0.8万元,但未超预算;左云分局车辆运行费较上一年度增加2.5万元,2万元为左云县财政拨款的车辆运行费,其余为其他交通费用,年末决算计入公务用车运行费导致此项费用增加;灵丘分局车辆运行费较上一年度增加10万元为2辆喷雾抑尘车(在编)的专项运行经费,在2021年做预算时做入三公经费;云州分局车辆2021年度未使用,故车辆运行费较上一年度减少3.5万元;应急中心车辆减少一辆,车辆运行费用减少3.5万元。综上,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共增加8.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4辆,其中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3辆、左云分局2辆、浑源4辆、新荣分局1辆、宣教中心1辆、灵丘分局4辆、平城分局2辆、综合执法队2辆、云州分局3辆、云冈分局1辆、阳高分局1辆、广灵分局3辆、天镇分局1辆、评估中心5辆、应急中心1辆,与上年相比增加2辆,由于新增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5辆,同时广灵分局减少3辆,应急中心减少1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运行相关项目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评估中心5辆(其中1辆因公车改革已履行收缴手续,但财政未完成批复手续,2辆已履行报废手续,但财政未完成批复手续。剩余2辆在用,用于日常工作需要)、浑源分局4辆(因公务用车改革4辆其他用车已上缴至县公务用车平台,因处置手续不全县财政未批复,导致账务暂时未处置)、云州分局3辆(监测用车1辆、监察用车1辆,抑尘车1辆)、平城分局2辆(环卫处使用的环卫车)、综合行政执法队2辆(用于执法执勤)、应急中心1辆、宣教中心1辆、灵丘分局1辆、阳高分局1辆都为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0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7154.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8.4%。

未委托三方进项重点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可电脑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1)安可电脑采购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政府要求将办公电脑统一换为安可电脑;二是及时完成电脑采购,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编制大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2)编制大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执行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特点,科学预测“十四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作用,提出合理可行、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达成性的规划目标、措施和方案,清单修订文本完成;二是规划实际利用率100%;三是对“十四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促进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3)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功开展1次应急演练;二是提高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长效机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绩效自评表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1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因此未开展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决算大同市财政局未批复,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数减少一家。

2、为了更好进行数据对比与分析,2021年度决算公示报告为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和大同市云冈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两家合并填写。

3、为了更好进行数据对比与分析,2021年度决算公示报告为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和大同市新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两家合并填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批复表.XLS

附件2 绩效目标自评表(汇总).zip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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