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SGHJ-ZHXX-2016-019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25 00:00 |
标题: | 大同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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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大同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和测绘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测绘、雕塑、户外广告设置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检查实施。
2、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编、调整、补充;组织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属县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参与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3、负责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布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外立面装修、灯饰、雕塑与城市小品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和行政区域内跨县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负责组织和审核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依法对村镇实施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全市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
4、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放、验线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组织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建设;负责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法规、规章、越权审批行为,受理行政复议,组织规划听证等工作。
5、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城乡规划、地形图测绘的年度计划制定和管理。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城市雕塑的行业管理(含资质审查)。
6、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管理及管网的普查、跟踪管理等工作。
7、负责指导市属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行派驻市属县规划督察员制度。
8、负责大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大同市城乡规划局(机关)
2、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3、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口泉地区分局
二、大同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2015年全年收入61281065.92元,其中:财政拨款61268245.79元(人员经费5484445.19元、办公经费436885.13元、城市规划项目经费55359735.60元),银行利息收入12820.13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2015年全年支出61281065.92元其中:2015年全年人员支出5484445.19元、商品服务支出1253510.73元、城市规划项目支5454311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全局共有车辆8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1945.12元;境内招待费支出1792元;无境外招待费支出;无因公出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