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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B-SFGJ-ZHXX-2016-080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房管局 发布日期: 2016-07-22 00:00
标题: 大同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基本情况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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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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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发〔2009〕23号),设立大同市房产管理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房产行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参与拟定全市房产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旧城(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执法工作,负责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行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监察,纠正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房产行业普法教育工作。

(三)指导全市房产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产房的管理及开发建设;负责私产房的管理;负责接收管理巿政府财政投资的国有公房和其他公有住房;负责直管公房的维修与经营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四)指导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巿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管理及旧城(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征收管理和监督,审定房屋征收方案;负责城市房屋征收单位的资质审查,核发《城市房屋征收资格证书》;负责征收房屋权属档案和灭籍管理;管理监督全巿征收安置工作。

(六)对全市物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县(区)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负责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和管理;参与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和验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物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实施;编制全市中长期房改规划并组织实施;测算全市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公房出售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产行业市场行为,建立房产项目预警预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定期发布房屋重置价格信息;负责审核商品房预(销)售,颁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管理全市各类房屋、建筑物产权产籍管理及房屋登记工作;指导房产行业中介机构工作,对全市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查。

(九)拟定全市房屋租赁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巿房屋出租进行登记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房屋租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

(十)负责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房屋产权发证及产权变更、转移的登记备案。

(十一)收集整理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登记管理等信息,建设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平台。

(十二)制定全市房产行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行业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各县(区)房产管理业务指导协调和房产行业协会、估价师学会、物业行业协会等有关社团织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大同市房产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房屋管理和征收科、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产开发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编制人事科及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大同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正县建制)、大同市房管监察大队、大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大同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正科建制),5个单位都是独立核算单位。

三、房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2016年大同巿房产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分经济科目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3、4、)

四、大同市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房管局2016年收入预算467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房管局2016年支出预算4678.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和机关日常工作业务费用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说明。房管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7.9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34.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47%,原因是参加车改后车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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