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GAJ-ZHXX-2016-1087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06 00:00 |
标题: | 大同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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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大同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和推进全市公安工作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3、掌握全市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全市侦查工作,直接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5、领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6、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等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按规定承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工作。
10、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
13、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4、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6、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人员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公安宣传工作及公安教育工作。
17、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此次决算含大同市公安局本级、城区分局、矿区分局、南郊分局、新荣分局、云泉分局、御东分局、后勤保障中心、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刑事技术研究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二、大同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表
三、 大同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情况说明
大同市公安局2015决算含大同市公安局本级、城区分局、矿区分局、南郊分局、新荣分局、云泉分局、御东分局、后勤保障中心、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刑事技术研究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二)支出情况说明
1:指挥中心建设经费2014年预算2500万元,2015年支出1454.9626万元,项目未完工。
2:拘押场所维修经费2014年预算810万元,2015年支出582.4万元,项目未完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车辆运行费维护费1680.86万元比上年减少57.0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车辆,勤务车辆,特种车辆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31.51万元,比上年减少40.98万元
2:车辆购置费属购置维稳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