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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6-09-14 11:36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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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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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在大同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魏继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已经汇编完成,并已经市审计局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一、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精准发力,扎实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发挥调控职能,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有效控制收入降幅,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市财政预算实现平稳运行,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8.1亿元,为预算的85.3%,短收10亿元,比上年下降15.8%。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完成131730万元,为预算的90.3%,比上年增长10.7%;营业税完成96081万元,为预算的75.3%,比上年下降19.2%;企业所得税完成108540万元,为预算的88%,比上年下降15%;个人所得税完成20233万元,为预算的92.5%,比上年下降6%;资源税完成23444万元,为预算的43.6%,比上年增长14.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4721万元,为预算的106.3%,比上年下降14.4%;房产税完成14806万元,为预算的110.6%,比上年下降11.4%;印花税完成12095万元,为预算的104.6%,比上年下降21.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3689万元,为预算的107.7%,比上年下降1.8%;土地增值税完成9244万元,为预算的73.1%,比上年下降34.3%;车船税完成9253万元,为预算的111.5%,比上年增长11.4%;耕地占用税完成27万元,为预算的28.4%,比上年下降95.2%;契税完成1360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2.5%,比上年下降54.7%。

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完成38165万元,为预算的105.6%,比上年下降20.9%;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1252万元,为预算的38.8%,比上年下降38.6%;罚没收入完成9864万元,为预算的82.2%,比上年下降70.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307万元,为预算的452.6%,比上年下降12.6%;其他收入6539万元,为预算的145.5%,比上年下降40.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106.3亿元,完成预算的91.0%,比上年增长19.7%。

主要项目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61771万元,增长8.1%;公共安全71937万元,下降9.4%,主要是2014年集中安排消防支队购置费4200万元和公安局110大楼指挥中心工程款一次性投入5700万元;教育144083万元,增长55.7%;科学技术1681万元,下降73.7%,主要是2014年平城科技有限工程公司建设资金3286万元,2015年无此因素;文化体育与传媒64569万元,增长48.2%;社会保障和就业115957万元,增长11.1%;医疗卫生61532万元,增长10.0%;节能环保17801万元,下降12.5%,主要是东郊污水处理厂、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防治等专项资金由市级改列县级支出所致;城乡社区事务190944万元,增长290.4%;农林水事务43654万元,增长46.1%;交通运输35759万元,增长0.8%;资源勘探信息事务12585万元,下降36.0%;国土资源气象事务17372万元,增长3.6%;住房保障支出180580万元,增长8.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416万元,增长488%,主要是2015年集中支付农业开发银行粮食挂帐利息补贴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执行16135亿元,增长11.9%。

3、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市级财政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转资金的盘活力度,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2015年结转下年支出10.5亿元,较上年下降55.6%,减少结转13.2亿元。

4、资金结余情况

2015年,市级财政按规定将所有结余资金18.8亿元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省财政厅审核批准我市本级2015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使用额度15亿元,其中:城市道路、场馆、文物保护和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11.9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3.1亿元。

6、省对我市、市对县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5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47.9亿元,增长14.4%;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84.1亿元,增长9.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9.1亿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1.8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7亿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3.2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7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4.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4.1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6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0.8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6亿元,其它转移支付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3.9亿元,增长21.9%。

省对市级转移支付17.4亿元,增长16%;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11.7亿元,增长31.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亿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0.7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0.6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0.0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0.4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3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亿元,其它转移支付3.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7亿元,下降59.2%。

省对县区级转移支付130.5亿元,增长14.2%;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72.4亿元,增长6.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7.1亿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1.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7亿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2.4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1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3.9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6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4.7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0.9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9.6亿元,其它转移支付4.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8.1亿元,增长52.1%。

市对县区级转移支付8.1亿元,增长32.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0.2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市级配套;专项转移支付7.9亿元,增长17.9%,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发展资金33918万元;农民养老保险、低保等各类社会保障资金118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10918万元;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6724万元;环境治理5556万元;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352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3061万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资金1668万元;社区建设805万元;农村文化市场建设637万元;文物保护资金254万元。

7、举借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审核批准我市本级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额度4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7亿元,新增债券15亿元。

置换债券全部按规定用于置换上级认定的政府性债务本金支出。新增债券全部按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执行,用于城市道路、场馆、文物保护、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8、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647万元,当年未使用,按规定用于调节下一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9、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支出执行0.5亿元。结余1亿元,全部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情况

2015年,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将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18.8亿元全部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以后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6.2亿元。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为26.2亿元,上级专项补助、上年结转支出、新增债券(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省财政厅审核批准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使用额度1亿元)增加财力与政府性基金短收和调出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相抵净减少支出1.7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24.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亿元,为预算的84%,比上年下降61.8%。市本级基金支出执行18.3亿元,为预算的74.4%,比上年下降68.3%。

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较多主要是2015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停征、9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收所致。

市级政府性基金年终结转下年使用6.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85万元,为预算的103.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585万元,为预算的12.5%。主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上级补助资金下达较晚,当年未形成支出。

二、2015年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5年,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会议有关决议,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创优财税政策环境,积极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集中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减轻企业负担52亿元。主要是:全面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降低煤炭成本,减轻企业负担17.2亿元;继续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为2403户“营改增”纳税人减税3.8亿元;认真落实稳定工业运行60条要求,为企业减负12.3亿元;取消、停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7项,为企业减负18.7亿元。二是创新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资产资本化和债权股权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文瀛湖生态公园PPP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支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动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御东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焚烧发电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等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三是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致力于增强有效供给的宏观调控和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支持推进房地产加快去库存,促进人民群众住房改善需要,释放住房公积金52亿元。

(二)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面对持续下行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严格征缴监管。组织收入中,强化形势分析,积极协调联动,取缔违规收入过渡户,清缴各类欠税漏税,严禁虚收探收行为,对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对非税收入严格征缴,努力实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总量全省排名提高一位。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7.13%。继续扩大财政集中支付范围,市县所属1886个预算单位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市级预算单位已注册公务卡5736张。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采购金额16.5亿元,节约资金2.3亿元,节约率为12.3%。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审核投资项目1758个,审减投资14.8亿元,审减率17.9%。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开始步入常态化。建立健全政府性资金财政监督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维护正常财经秩序。用制度规范公务行为,以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在复杂困难的形势下,市本级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达到252.6亿元,比上年增长44.6%,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6.88%。一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8亿元,比上年增长40.59%,有力支持了“百园立农”工程、设施农业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新建和改扩建高标准农业示范园区32个,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发放货币化补贴。二是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水平。全市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支出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9.8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连续五年以10%的幅度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新农合和城居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限额全面提高。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达到56亿元,比上年增长45.19%。主要用于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培育,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惠及学生16.6万人;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惠及学生14万人。四是大力促进创业就业。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支持创业就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类创业就业计划的顺利实施。五是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如期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项事业发展。

2015年,全市争取中央和省各项转移支付147.9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0亿元,综合运用基金引导、投资担保、贷款贴息、税费优惠、以奖代补等手段,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效投入,为全市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营改增”等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乡级以上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开始步入常态化,政府债务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挤出资金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克服收入入库不均衡的困难,合理调整支出次序,确保政府性债务、农民工工资等重点急需支出的及时到位。三是会同有关部门严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偿还政府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摸清了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类别,为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对民生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在财政预算执行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规模小,受宏观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影响,财税收入在“十二五”末期出现负增长;新兴产业尚未形成稳定的税源,财政增收基础依然薄弱;支出结构刚性突出,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政府偿债压力大,风险防控任务艰巨;财政资金统筹还需持续发力,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本与金融工具、社会资本的市场融合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已经市审计局审计,对审计发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欠收欠征、部门预算编制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差异、对外借款、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欠缴生态补偿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部分单位资金闲置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主动作为,苦干实干,全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美丽大同、富裕大同、幸福大同”的奋斗目标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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