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09/2016-00040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6-12-26 11:31 |
标题: | 大同市司法局(机关)2015年度决算公开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司法局(机关)2015年度决算公开
一、大同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文件设定,大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3)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大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6)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9)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12)指导、监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13)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劳教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4)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务。
(1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各县区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同市司法局内设科室1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法规仲裁工作管理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指导处、公证工作管理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处、行政装备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处、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二、大同市司法局(机关)决算情况
三、收支情况说明
(一)大同市司法局(机关)2015年度收入1460.11万元,支出1223.71万元,年末结转445.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392.19万元)。
(二)大同市司法局(机关)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9.7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3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445.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392.19万元)。
(三)大同市司法局(机关)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15年度为299265.4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87627.4元,公务招待费11638元。与上年相比均下降。(2014年度“三公”经费477215.52,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为448956.52,公务招待费282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