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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3-24 11:21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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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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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316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魏继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全力实施市委“136”发展战略,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果。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发挥宏观管理职能,财政改革有序推进,确保实现预算收入,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2016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87.1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157亿元变动为310亿元,主要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亿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8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增加13亿元,以及各级财政上年结转等净增支出23亿元。

20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9亿元,为预算的102.1%,比上年下降3.8%全省排名总量第六,增速第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85.9亿元,为预算的92.2%比上年下降1.7%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2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04%,超考核任务4.04个百分点。

    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6.2亿元,为预算的95.2%,下降7.2%,其中:增值税完成21亿元,为预算的127.1%,增长24.6%;营业税完成9.7亿元,为预算的62%,下降38.5%;增值税、营业税增减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51日起,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成10亿元,为预算的80%,下降24.3%;个人所得税完成2.5亿元,为预算76.8%,下降14.8%;资源税完成4亿元,为预算的114.9%,下降1.7%

    非税收入完成22.7亿元,为预算的129.6%,增长7.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5.4亿元,为预算的53.9%,下降56.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9亿元,为预算的163.7%,增长31.6%;罚没收入完成1.8亿元,为预算的109.2%,下降9.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2亿元,为预算的111.9%,增长15.4%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4.2亿元,为预算的96.5%,增长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3.9亿元,为预算的95.8%,增长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39.4亿元,为预算的96.2%,增长1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7.6亿元,为预算的94.4%,下降13.1%;节能环保支出执行7.8亿元,为预算的84.5%,增长3.4%;农林水支出执行33.8亿元,为预算的91.1%,增长20.7%;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9亿元,为预算的89.5%,增长15.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亿元,为预算的97.4%,下降72.2%,主要是两权价款收入减少;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3.9亿元,为预算的91.7%,下降5.8%;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3.1亿元,为预算的96.8%,下降20.3%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1亿元,为预算的94.6%,增长10.2%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7.3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34.8%交通运输支出执行6.8亿元,为预算的94%,下降2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亿元,为预算的87.1%,下降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亿元,为预算的84.7%,增长68.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亿元,为预算的95.9%,下降51.6%,主要是2015年集中支付农业开发银行粮食挂帐利息补贴所致。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市政府于20166月将市本级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7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81.9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5亿元,为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91.2亿元,为预算的91.9%比上年下降14.2%

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44.2亿元,为预算的91.8%,下降11.2%。其中:增值税完成14.6亿元,为预算的116.2%,增长11.1%;营业税完成5.7亿元,为预算的58.9%,下降40.9%;增值税、营业税增减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51日起,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成8.1亿元,为预算的78.5%,下降25.7%;个人所得税完成1.7亿元,为预算75.5%,下降18.3%;资源税完成2.2亿元,为预算的109.3%,下降6%

    非税收入完成15.3亿元,为预算的131.7%,增长84.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8亿元,为预算的40%,下降2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亿元,为预算的168.1%,增长44%;罚没收入完成1.2亿元,为预算的139.3%,增长19.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亿元,为预算的88%,增长28.9%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4.9亿元,为预算的98.4%,增长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2.3亿元,为预算的94.5%,增长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5亿元,为预算的98.7%,下降22.3%;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6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8.2%;农林水支出执行5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15.2%;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6.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5.6%;住房保障支出执行8.7亿元,为预算的98.9%,下降51.6%,主要是部分上级补助按规定由市级改为县区级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执行9.9亿元,为预算的97.1%,下降48.4%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7.4亿元,为预算的92.3%,增长19.4%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0.7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49%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3亿元,为预算的98.3%,下降6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亿元,为预算的96.2%,增长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亿元,为预算的72.6%,增长12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5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7%,主要是2015年支付农业开发银行粮食挂帐利息补贴所致;债务付息支出执行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4.4%

3.省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56.1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6.6亿元,增长13.6%;专项转移支付59.5亿元,下降6.9%,主要是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需在三年内随工程进展支付。

4.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初步汇总市县两级财政总决算(草案),到2016年底,全市财政净结余为累计赤字4.2亿元,其中:市级1.4亿元,县区级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5亿元,比上年下降7.7%。其中:市本级完成17.8亿元,比上年下降19.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7.6亿元,比上年下降7.1%。其中:市本级支出16.1亿元,比上年下降12.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比上年增收3.58亿元;预算支出执行2.05亿元,比上年增支1.99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预算支出执行2.0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76亿元,为预算的116.98%;预算支出执行90.89亿元,为预算100.16%,收支结余10.87亿元。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63亿元,为预算的95.09%;预算支出64.27元,为预算的102%,收支结余1.36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省核定我市新增债务规模24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转贷我市置换债券97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87亿元,其中:市本级252亿元,各区县35亿元。

(六)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全力保证财政平稳运行。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的支持,争取到各项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166.2亿元,比上年增加8.8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1亿元,比上年增加60.2亿元;市级对县区级转移支付17.1亿元,比上年增加5.7亿元。与此同时,全市各级财政努力深化财政改革,多措并举严格预算管理,充分释放财政内生动力,依法清理盘活市级200多家单位1831笔存量资金19.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8亿元,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调配,有效缓解了预算收支平衡压力,有力地保证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和重点建设的资金需要。

2、全力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一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全力推动调结构、转方式、增动能。全面贯彻企业减负政策。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继续扩大“营改增”改革范围,切实做好对困难企业的“五缓三补”财政帮扶,共减轻企业负担60多亿元。扎实支持房地产去库存,打通去库存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转移供给渠道,全年统筹拨付商品房换购资金33.72亿元,有效促进房地产业走出困境,尽快复苏。积极稳妥降低债务杠杆。争取置换债券97亿元,适时抚平债务偿还曲线高峰,努力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节约利息支出3亿元。二是着力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加快完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积极推进PPP、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用资源重整、资本金注入、基金投放等手段,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激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投资领域,缓解政府投资和债务压力。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撬动金融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提供企业资金链应急保证金,努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夯实和拓展财源基础。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投入继续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基本民生倾斜,全市民生支出执行2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4.04%。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全市林水支出达到29亿元,比上年增长16%,重点支持了设施农业、畜牧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二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投入8.6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其中:市级自有财力安排0.48亿元,比上年增长3倍,重点支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贫困县区特色农业精准扶贫和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并轨等。三是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市教育支出达到54.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3%,主要用于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完善公办高中运行补助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小初高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等。四是切实保障惠民政策及时到位。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市社保支出达到39.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主要用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二连增”、城乡居民低保医保提标、就业创业财政扶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五是全力支持12件民生实事。六是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大同蓝”唱响祖国大地。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4、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构成的预算体系基本成型;不断加大预算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调节机制,全市财政盘活存量资金108亿元,其中:市级45亿元,全市财政存量资金比上年下降80.5%,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市预决算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100%,我市财政透明度进入全国市级市前百名;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初步建立了债务限额管理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存量债务化解机制;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和跟踪监控;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成为平衡预算收支、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5、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对全市2299户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资产系统信息相符。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市县预算单位全覆盖。三是坚决贯彻“约法三章”要求,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再下降31.2%。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采购计划5.0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36亿元,节约资金0.65亿元,节支率13%

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成果,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力、苦干实干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诸如:财政收入总量小,增收基础还不牢固,组织收入难度加大;刚性支出居高不下且不断增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市县财政运行都面临困难;财政支出进度慢,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编制好2017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推进全市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全面实施136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和执行力度,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加快推进“一个中心、三个大同”战略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财政环境。

(一)2017年预算安排原则

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我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原则是:

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

支出预算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拉动作用,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完善举债融资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0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1%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8亿元,比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11.4%。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亿元,增长16.4%;公共安全支出12.8亿元,增长23.5%;教育支出47.1亿元,增长16.2%;科学技术支出0.8亿元,增长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亿元,增长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亿元,增长3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亿元,增长15.3%;节能环保支出3.5亿元,增长5.5%;城乡社区支出16.5亿元,增长8.2%;农林水支出16.5亿元,增长17.2%;交通运输支出5.1亿元,增长20.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亿元,增长5.7%;住房保障支出4.8亿元,增长10.4%;预备费2.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3亿元,下降85.1%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0.3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52%。其中:税收收入44.84亿元,增长1.5%;非税收入15.55亿元,增长1.6%

201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8亿元,比去年初81.9亿元增长9.65%。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6.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预算1.59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亿元,下降5.9%;公共安全支出9.4亿元,增长25.1%;教育支出11.7亿元,增长4.8%;科学技术支出0.5亿元,增长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亿元,增长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亿元,增长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亿元,增长10.4%;节能环保支出1.6亿元,增长0.8%;城乡社区支出5.2亿元,下降26.3%;农林水支出7.9亿元,增长15.8%;交通运输支出3.3亿元,增长16.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6亿元,增长14.6%;住房保障支出5.2亿元,增长2.7%;预备费1.5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9.4亿元,增长61.3%

据统计,2017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809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716万元,下降10.97%。其中:出国(境)经费103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4108万元;公务接待费15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6%;预算支出安排53亿元,比上年增长183.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6亿元,比上年增长215%。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应由政府性基金支付专项债务利息2.3亿元;拆迁安置补偿9.33亿元;棚户区国开行贷款资本金及利息3亿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0.3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0.25亿元;“两节”工程项目化债清欠2.3亿元;城市维护支出3.19亿元;城市建设等项目支出30亿元,其中:道路桥梁建设13.2亿元,城乡廉租住房建设5亿元,场馆建设2.8亿元,学校建设2.8亿元,城市绿化1.9亿元,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体系建设0.9亿元,文物保护与修复资金0.8亿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9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29%;预算支出安排13.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3%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96亿元。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入99万元;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缴股息540万元;市文瀛湖生态园资产转让收入8.4亿元;国有资产处置转让收入3.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6亿元,具体支出项目为:市属关闭、破产企业破产费用1.01亿元;大同银行信托融资费用540万元;清理文瀛湖项目工程欠款5.4亿元;设立产业引导基金2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3.5亿元,安排用于经建投、经发投、金控集团三大公司组建资本金依次为1亿元、1亿元、1.5亿元;调入公共预算1.5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7.76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71.39亿元,收支缺口-3.63亿元,由历年结余和财政补助解决。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9.11亿元,预算支出安排94.56亿元,收支结余4.55亿元。

三、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预算目标实现

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盯紧主体税源主要税种,抓大不放小,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征缴非税收入,强化土地收益的征缴和清欠,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合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实提高支出效益。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清理无效和低效支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支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制度和全面清理存量资金的要求,部门和项目预算只按当年需要安排资金。一年以上才能完成的项目,其余资金需要只能在下一年度由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予以保障。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支出执行到位率,制定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支出进度考核责任奖惩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力保全市分月支出进度符合省的要求。要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密切跟踪上级政策和资金分配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对接和资金配套等工作,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去产能”奖补等各方面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为实现年度预算目标创造条件。

(二)努力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进一步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完善“营改增”试点等已出台的减负政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使我市的企业负担再降低。二是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找准经济建设与社会资本投资需求的契合点,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为支撑,把去杠杆与提高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结合起来,有效运用“1+N”基金结构模式、PPP模式和“财政+金融”组合模式,搞活资本市场,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地进入政府公共投资领域,放大社会投资实体经济规模,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三是充分利用供给侧政策各项政策,在国家重点突破的化解产能过剩,降低企业成本,消化地产库存,防范金融风险各个方面,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生产要素特点,着重支持煤炭去产能,企业减税费,打通房地产去库存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间的通道,加大货币化安置与政府回购力度,争取政府置换债券化解债务风险等改革重点,跟上改革节拍,促进发展动力转换,支持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

(三)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促进城乡发展

优化涉农资金供给。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政府引导下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支农信贷担保机制。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突出“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通过设立基金、资本金注入、担保、贴息、PPP等方式,增强财政资金吸引带动效应,形成各级政府、市场、社会资本协同投入“三农”和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加大扶贫资金筹措整合力度,资金“切块下达”、捆绑使用,不指定具体项目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度,促进每一笔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支持发展功能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精准性。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整治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开展财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探索农村基础性公益资产(资源)量化入股模式,促进村集体增强经济实力。

(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聚焦基本民生,增强惠民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创业政策配套衔接,以创业带动就业。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与康养服务相结合,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农村低保线和脱贫线的有效衔接。

(五)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完善财政体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财力保障机制;研究服务保障“三基”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保障党的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支持研究规划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财政体制改革事项。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目标管理范围,加强运行跟踪监控,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按照限额控制、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的原则,所有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充分利用政府债券优惠政策稀释债务,优化结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把去杠杆与利用债务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科学地结合起来,使有限的债务发挥最大的效益。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确保风险可控,不上窜、下延、贯通。强化财政监督,加强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成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同心同力、苦干实干、主动作为、强化落实,全力完成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而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319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大同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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