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7-04-18 15:26 | |
标题: |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7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科、策划科、技术科、保卫科,设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另有讲解员12名,劳动合同工2名。
市文化艺术中心原名毛泽东思想展览馆,后改名为大同市展览馆,1992年更名为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大楼位于魏都大道东,建于1969年,当时坐北朝南。2012年为配合大同古城建设,大楼经过平移旋转后,现坐东朝西。该建筑气势恢弘、庄重大气,结构呈“工”字型,与人民大会堂造型相似,整座大楼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是七十年代华北地区最大的展览馆之一,也是建国以来大同人民自力更生建设家乡的结晶,是大同的标志性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文化艺术中心一直是我市的社会公益性展览服务单位,是展示大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第一窗口,也是展示大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历史文化名城风采的重要阵地,已成为了我市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爱市教育活动的重要基地。
近年来,文化艺术中心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助力古城旅游发展”为宗旨,通过各种展览、展示、展销,以及各种庆典、大型文化活动、产品推等,展示大同名城风采,开展经贸文化交流,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主要职能
1、承办展示大同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宣传大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成果的展览。
2、为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社会公益类活动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相关公益宣传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3、承办各种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艺术成果展览。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无下属单位,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2017年文化艺术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公开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
702.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82.4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1.21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38.8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702.42
支 出 总 计
702.42
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公开表二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628.61
537.11
91.50
702.42
607.42
95.00
11.74%
13.09%
3.83%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41.18
351.18
90.00
482.41
388.91
93.50
9.35%
10.74%
3.89%
01
文化
441.18
351.18
90.00
482.41
388.91
93.50
9.35%
10.74%
3.89%
05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441.18
351.18
90.00
482.41
388.91
93.50
9.35%
10.74%
3.8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9.45
157.95
1.50
181.21
179.71
1.50
13.65%
13.7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7.95
157.95
179.71
179.71
13.78%
13.78%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7.95
157.95
179.71
179.71
13.78%
13.78%
11
残疾人事业
1.50
1.50
1.50
1.50
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50
1.50
1.50
1.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7.98
27.98
38.80
38.80
38.67%
38.67%
02
住房改革支出
27.98
27.98
38.80
38.80
38.67%
38.67%
01
住房公积金
27.98
27.98
30.34
30.34
8.43%
8.43%
02
提租补贴
8.46
8.46
2017年文化艺术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分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部门公开表三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预算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702.42
607.42
95.00
工资福利支出
347.45
340.85
6.60
基本工资
149.44
145.84
3.60
津贴补贴
8.31
8.31
其它社会保障缴费
25.52
22.52
3.00
绩效工资
112.54
112.5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0.56
50.5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8
1.08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26
21.86
88.40
办公费
5.20
5.20
水费
10.00
10.00
电费
20.00
20.00
物业管理费
27.80
27.80
差旅费
0.80
0.80
维修(护)费
10.10
10.10
租赁费
6.00
6.00
工会经费
1.24
1.24
福利费
7.29
7.2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0
3.2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63
4.13
14.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4.71
244.71
离休费
9.08
9.08
退休费
150.53
150.53
生活补助
0.97
0.97
奖励金
1.68
1.68
住房公积金
30.34
30.34
提租补贴
8.46
8.46
采暖补贴
43.65
43.65
2017年文化艺术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部门公开表四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
2
3
4
5
6
合计
3.20
3.20
3.20
2017年文化艺术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公开表五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7年文化艺术中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公开表六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
702.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二、外交支出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上年结转结余(其他)
五、教育支出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82.41
八、其他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1.21
九、上级补助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38.8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702.42
支 出 总 计
702.42
2017年文化艺术中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公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小计
专户资金
其它收入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702.42
7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