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27/2017-00016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工商局 | 发布日期: | 2018-11-15 09:06 |
标题: |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协调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负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制定、法规起草;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牵头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
11、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加强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13、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4、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5、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6、主管市辖区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党建(非公党建)等工作。
17、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协(学)会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算主要包括市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各分局及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郊分局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矿区分局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荣分局
大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大同市民营企业协会
大同市消费者协会
大同市广告协会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大同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大同市城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大同市城区民营企业协会
大同市城区消费者协会
大同市南郊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大同市南郊区民营企业协会
大同市南郊区消费者协会
大同市矿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大同市矿区民营企业协会
大同市矿区消费者协会
大同市新荣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大同市新荣区民营企业协会
大同市新荣区消费者协会
第二部分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分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表四: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五: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六: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七:大同市工商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2515.7万元,比2016年增加1274.81万元,增幅11.34%。主要是工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1139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211.48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项目支出1120.6万元,比2016年增加63.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商执法专项整治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98.08万元,比2016年增加606.8万元,增幅35.73%。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7.24万元,比2016年增加394.83万元,增幅57.45%。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住房保障补贴相应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工商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197.3万元,比2016年减少1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 减少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3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工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2.9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74.27万元,增幅47.74%,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增加了交通补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工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4.08万元,购置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工商执法专项整治支出)。
3、“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