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45/2017-00029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招商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16:14 |
标题: | 大同市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和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厅、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同办发[2009]38号)精神,经市编办和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组同意,大同市招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调查研究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招商引资环境建设的工作;宣传大同市的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
(三)负责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整理、策划、包装、展示、推荐、洽谈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并与全国招商引资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
(四)负责大同市招商项目库和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大同市网上招商引资工作;发挥网络招商引资的信息平台作用。
(五)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市组团参加的全国性重点投资洽谈活动及协议合同签订服务工作;承办市领导赴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的一系列重要活动相关工作事宜;负责对招商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
(六)策划并组织实施我市招商引资洽谈会,组织与招商引资有关的专业培训、研讨、从事有关招商引资业务的咨询、信息服务、资信调查和策划服务,协助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七)为招商引资合作者提供项目的决策咨询、市场调查、投资环境评估、项目申报审批等前期招商引资工作的全程一站式服务,协助解决在项目进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八)协调、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认定、考核、奖惩兑现工作,
(九)负责我市区域经济合作、友好城市关系的建立、交流、互动和外埠驻同办事机构的审核、批准、管理、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我市驻外商会和外埠驻同商会的协调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同市招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编制人事科
(三)财务科
(四)项目开发科
(五)项目合作科
(六)项目管理科
(七)政策法规科
(八)会展科
(九)信息宣传科
(十)区域合作科
(十一)外埠驻同机构管理科
(十二)党群办公室
(十三)监察室
第二部分 大同市招商局2017年度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大同市大同市招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大同市招商局2017年收入预算705.2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541.37万元,比2016年增加8.43%,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和人员增加。
2.2017年项目支出163.88万元,比2016年增加28.38%。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8万元,用于对国内外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公务接待费较上年1.8万元增加了278%,公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3.5万元增长114%。用于招商引资公务车辆的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的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今年招商引资形势严峻,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36”发展战略,以对接环渤海、融入京津冀、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东部加工制造业为重点,要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服务质量,做到精准招商,有效招商,外部竞争环境异常激烈,工作量剧增,因此经费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大同市招商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大同市招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9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4.9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