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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28/2018-00108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7-30 08:45
标题: 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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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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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二)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负责拟定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和考核办法,开展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防伪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承担市级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查处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农业标准化和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加强节能减排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开展能耗测试和节能监察。负责节能产品认证及执法检查。

(九)建立健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统计、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申报审核工作。

(十)管理市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协会(质量管理协会、质量检验协会、标准化协会、计量协会、质量新闻工作者协会、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工作。

(十一)承办省质监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6个: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县级),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副县级),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矿区分局、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郊区分局、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荣区分局4个分局(正科级)。

事业单位8个:市级3个: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大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均为副处级);区级事业单位5个: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稽查队(正科级)、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稽查队(副科级)、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矿区分局稽查队(副科级)、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郊区分局稽查队(副科级)、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荣区分局稽查队(副科级)。以上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基金收支也应填“0”公开)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收入总计6156.04万元,比2016年增加284.46万元、增幅4.8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829.69万元,比2016年增加173.47万元、增幅3.07%;经营收入293.82万元,比2016年增加164.82万元、增幅127.77%;其他收入32.53万元,比2016年减少53.83万元、减幅62.33%。

(二)支出情况说明

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支出总计6212.92万元,比2016年增加856.32万元、增幅15.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8.27万元,比2016年增加792.89万元、增幅16.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72万元,比2016年减少62.44万元、减幅16.17%;住房保障支出303.14万元,比2016年增加149.95万元、增幅97.88%;其他支出7.79万元,比2016年减少24.06万元、减幅75.54%。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三公”经费总计6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23万元)。

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共接待7批次47人次,用于接待省局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组、特检院和中科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现有车辆的燃料、保险、维修、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量。

4、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41.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4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购置费用的减少额大于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额,致使“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四)2017年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熟悉绩效管理的程序和流程,严把支出关口,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7年单位绩效考核为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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