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简体

财政预决算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

索引号: 035200047/2018-00041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8-02 16:03
标题: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阅读量:

第一部分概况

单位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及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大同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发展规划;起草住房公积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

(二)指导、监督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内部核算;负责各分中心负责人的聘任、人员录用、管理费用的统一报批、拨付和核算;负责对各分中心、管理部实行法人授权内部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负责对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专项补助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对公有出售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的缴存、维修基金(不含物业维修基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进行核算管理。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计划并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

(六)负责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归集和委托贷款协议;与职工、单位和受托银行定期对账;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有效凭证。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及其收益运作、管理,保证政策性住房资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对各单位集资建房 、公房出售申报手续及住房专项补贴、售房款、维修基金办理资金使用手续出具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审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审议、批准后实施。

(八)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归集科、贷款科管理、信息科、会计核算科、计划统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资金管理科、财务监督科、总支办。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2743.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2405.57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和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53.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907631.6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17年项目支出1661.71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规模较2016年基础上增加了大同市公积金综合管理业务系统建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30715.67元。其中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31.67元。公务接待费用784元,2017年接待1批次,8人次。我单位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