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8-11-15 12:46 | |
标题: | 中共大同市委党校2016年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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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市委党校2016年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1、我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总额为:412.1万元, 其中:办公经费17.1万元,印刷费6.8万元,电费33.4万元,邮电费1.3万元,取暖费7.8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12.4万元,租赁费2.5万元,培训费246万元,劳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福利费5.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
2、我校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为:自供热用煤1200吨,价格为84万元。购便携式电脑28台、台式电脑2台、总价为11.8万元。
3、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