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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0/2019-00012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3-10 21:51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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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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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4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魏继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136”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发挥调控作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持。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15.8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225.2亿元变动为340.4亿元,主要是: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8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增加20.7亿元、调入资金6.8亿元、上年结转6.1亿元,净增支出115.2亿元。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7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0.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34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2.6%。其中,民生支出执行27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88.7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21.7%。其中:增值税完成33.6亿元,为预算的169.9%;企业所得税完成16.6亿元,为预算的93.3%;个人所得税完成3.2亿元,为预算的51.7%;资源税完成8.4亿元,为预算的85.7%;其他税收完成26.9亿元,为预算的101.2%。

非税收入完成31亿元,为预算的86.5%,下降12.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8.8亿元,为预算的67.7%;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9亿元,为预算的80.2%;罚没收入完成2.8亿元,为预算的131.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7亿元,为预算的122.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0亿元,为预算的84.1%;其他非税收入完成0.8亿元,为预算的77.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7.5亿元,为预算的99.5%,同比(下同)下降15.7%;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8亿元,为预算的99.9%,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执行51.9亿元,为预算的98.2%,与上年持平;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2亿元,为预算的99.7%,与上年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8.8亿元,为预算的99%,增长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4.5亿元,为预算的97.3%,增长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9.8亿元,为预算的98.4%,增长6%;节能环保支出执行7.4亿元,为预算的88.1%,与上年持平;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8.3亿元,为预算的99.8%,增长3.2%;农林水支出执行57.8亿元,为预算的98.2%,增长45.3%,主要是扶贫投入力度加大;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9.8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64.6%,主要是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购置交通设备一次性投入所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亿元,为预算的99.9%,下降25.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98.2%,增长5.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亿元,为预算的99.3%,下降18.5%;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4.7亿元,为预算的98.7%,下降55.2%,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所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8亿元,为预算的97.9%,下降23.6%,同比与上年持平;债务付息支出执行7.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5.3%;其他支出执行3.3亿元,为预算的86.8%,下降43.7%。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8.5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97.1亿元变动为112.6亿元,主要是: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增加1.6亿元、调入资金4.8亿元、上年结转2.1亿元,净增支出15.5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1亿元,为预算的97%,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0.8亿元,为预算的98.4%,比上年下降4.5%,主要是市级加大对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所致。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6.6亿元,为预算的109.9%,增长20.4%。其中:增值税完成20.3亿元,为预算的240.9%;企业所得税完成12.9亿元,为预算的85.9%;个人所得税完成2.1亿元,为预算的40.9%;资源税完成4.1亿元,为预算的83.8%;其他税收完成17.2亿元,为预算的94.4%。

非税收入完成19.5亿元,为预算的72.4%,下降24.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9亿元,为预算的51.3%;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0.9亿元,为预算的118.3%;罚没收入完成1.4亿元,为预算的127.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8.7亿元,为预算的66.9%;其他非税收入完成3.6亿元,为预算的143.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2.9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7.6亿元,为预算的99.1%,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9.8亿元,为预算的93.9%,下降25%,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改由社保基金列支所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5.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9%;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亿元,为预算的82.3%,增长55.8%;农林水支出执行7.4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25.3%;科学技术支出执行1亿元,为预算的99.6%,增长83.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8.7%;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9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70.3%,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所致;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0.9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2.7%。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8.8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13.8%;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2.1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6.8%;交通运输支出执行6.4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18.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亿元,为预算的98.5%,下降33.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4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4.8%;债务付息支出执行7.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5.3%。

3、省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81.3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返还性收入8.9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16.2亿元,增长4.6%;专项转移支付56.2亿元,下降8.1%。

4、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初步汇总市县两级财政总决算草案,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赤字0.5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历年财政赤字全部消化完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0.9亿元,为预算的72.4%,增长41.7%。其中:市本级完成75.2亿元,为预算的69.8%,增长54.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99.3亿元,为预算的89.8%,增长64.7%。其中:市本级支出80.3亿元,为预算的90.9%,增长104.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3亿元,为预算的32.3倍,下降74.8%;预算支出执行15.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3.6%。。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66万元,为预算的80.9%,下降99.3%;预算支出执行14.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4.9%(主要是支付上年结转省级“三供一业”等专项资金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4亿元,为预算的113.5%,下降2.4%,;预算支出执行153.3亿元,为预算的112.8%,下降2.2%。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6.3亿元(包括市级财政兜底补助的2.3亿元的养老保险补助和2.5亿元的医疗保险补助),为预算的102.2%,增长14.2%;动用历年结余3.2亿元,预算支出执行109.6亿元,为预算的119.2%,增长18.7%。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政府债务规模36.9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6.9亿元,转贷各县区20亿元,主要用于精准脱贫、市政建设、生态治理、教育文化及交通运输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和支持转型综改发展。

2018年财政厅转贷我市置换债券33.7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31亿元,转贷各县区2.7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34.5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20.5亿元,比政府债务限额低1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预计为75%。

(六)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依法科学理财,积极发挥职能,全力保障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落实。

1、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限额管理、预警管理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出台了《大同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2018-2020年)风险防控与化解的实施方案》,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全口径债务线上监测系统。置换存量政府债务33.71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6.9亿元,预算优先安排专项化债资金,积极化解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支持重点建设,处理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市本级财政投入12.7亿元,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目标超额完成。用新增债券安排扶贫12.2亿元,筹集扶贫周转金3.6亿元,统筹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19.2亿元,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各项扶贫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为全市脱贫攻坚年度目标圆满完成提供了财力保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生态环保资金4.9亿元,重点解决大气、土壤和水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利用、污水处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林业生态建设、空气预报预警、污染源普查和监控,有力维护了“大同蓝、大同清、大同绿”。

2、着力支持转型发展

加力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各类企业减负75亿元,支持企业增强活力,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市对开发区财税优惠政策,完善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开发区尽快形成转型综改主战场;把支持能源革命作为我市促进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能源革命高端制造“双十”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平台构建、顶尖技术人才引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多点突破;支持工业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拨付专项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石墨烯、中银纺织、晋投玄武岩等战略性新型高科技项目落地投产,促进工业结构反转持续巩固提升;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突出财政政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对县级新兴产业、第三产业税收增量按100%予以奖励;支持文旅振兴战略先行突破,围绕创建国际一流全域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目标,拨付资金3.2亿元,支持启动市县两级全域旅游规划编制,支持古城、恒山、云冈三大重点,古长城旅游、白登山滑雪场、古城灯会、成龙国际电影周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投入17.4亿元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场馆、交通枢纽、高架快线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形象环境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3、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市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执行272.9亿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达81.5%。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投入51.8亿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和学生资助制度。支持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44.7亿元,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帮扶,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及康养产业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投入29.7亿元,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投入14.6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住房货币化补贴。为民办实事资金全部落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4、着力支持深化财政改革

不断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100%,财政透明度在全国295个市级政府中列第46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市25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投资总额167.9亿元。财政融资创新取得重要突破,成功引入国家级中国PPP基金,设立我省规模最大的49亿的“大同市棚改PPP合作基金”,设立100亿规模的“大同能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对相关领域重点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加快人大与财政联网并网,积极配合人大对预算执行适时监督。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逐步厘清公共服务领域责任边界。落实国家有关费改税政策,完成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征管改革。配合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有关财政事项,精心设计和建立与新行政区划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不断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5、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质量

努力夯实和拓展财源基础,不断提升财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达到185亿元,有效缓解了预算收支平衡压力。依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6.23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预算资金尽快见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财政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

总的来看,2018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支持的结果,全市各级各部门锐意进取、苦干实干的结果。同时,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问题,诸如:公共财政收入总量小、质量不高,财政持续稳定增收基础仍不牢固;县域财政基础仍然薄弱;刚性支出增长快,建设和发展对公共财政期望值很高,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依然存在,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需加力推进;政府债务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要。2019年全市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省委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部署,大力实施“136”发展战略,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造转型发展先行区、争当“两个尖兵”、推进“三大振兴”、实施“十大工程”,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兜底需要,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促进我市“两转”基础上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更大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提供优良的财政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2019年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稳妥积极、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量入为出,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中央、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

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打细算、效益优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2019年收支预算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的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24.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1.6亿元和专项债券12.6亿元),按照省有关要求,这部分债务资金今年编入了年初支出预算,其中市级22.2亿元,用于大张铁路、土地储备、通航职业教育、生态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平城区2亿元,用于农业嘉年华项目建设。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8.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5%。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4.7亿元(含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11.6亿元),比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3.5%(系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和2019年新增债券数后可比口径,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亿元,同比增长9.1%;公共安全支出14.3亿元,增长10.4%;教育支出54.1亿元,增长6.7%;科学技术支出1.1亿元,增长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亿元,增长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亿元,增长5.7%;卫生健康支出20.5亿元,增长3.8%;节能环保支出5.1亿元,增长5.4%;城乡社区支出21.4亿元,增长1.4%;农林水支出25.5亿元,增长24.2%;交通运输支出10.5亿元,下降57.9%,主要是机场航线补贴转由政府性基金支出和上年公共交通建设一次性支出所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亿元,增长0.8%;住房保障支出6.7亿元,增长1.5%;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7亿元,下降9.6%;预备费2.4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下降48.8%。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各县(区)预算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64.1亿元,增长13.3%;非税收入17.7亿元,下降9.2%。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8.7亿元(含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11.6亿元),剔除2019年新增债券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同口径对比(下同)与上年持平。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6.8亿元,省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2019年新增债券11.6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亿元,同比增长8.4%;公共安全支出10.2亿元,增长12.3%;教育支出12.8亿元,增长6.1%;科学技术支出0.7亿元,增长1.1%;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5.3亿元,增长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亿元,增长18.1%;医疗健康支出8.5亿元,增长3.3%;节能环保支出1.3亿元,增长2%;城乡社区支出9.5亿元,下降7.3%;农林水支出15.1亿元,增长56.7%;交通运输支出8.6亿元,下降80%,主要是机场航线补贴转由政府性基金支出和上年公共交通建设一次性支出所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增长20.9%;住房保障支出2.7亿元,增长4.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1亿元,下降21.7%;预备费1.5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8.4亿元,下降33.4%。

2019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36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0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07%;公务用车经费3759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3亿元,增长14.9%;预算支出安排95.6亿元(含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12.6亿元),下降25.7%,调出1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3%,为平衡公共预算调出10亿元,加上新增债券10.6亿元,2019年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89.6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89.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下降26.7%(不含新增债券10.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保战略,重点是三大攻坚战、转型综改、两个“尖兵”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亿元,增长328.7%。支出预算安排10亿元,增长141.9倍。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亿元,增长175.7倍。支出预算安排10亿元,增长141.9倍。主要来源于国有资产收益。支出预算安排10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全部用于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6.9亿元,增长4.7%。安排预算支出164.8亿元,增长21.3%,缺口7.9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3.1亿元和财政“兜底”补助4.8亿元予以弥补。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6.9亿元,增长5%。安排预算支出114.1亿元,增长24%,收支缺口7.2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2.4亿元和财政“兜底”补助4.8亿元予以弥补。

三、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强化资金保障,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大力支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双降行动”要求,切实规范融资行为,用足用好政府置换债券政策,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化债资金20亿元,在守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底线的基础上,综合采取减、换、延、转等方式,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确保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精准高效使用,补齐发展短板,攻坚深度贫困,巩固脱贫成果。推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紧密衔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培育特色产业、壮大龙头企业、深化农村改革、整治人居环境、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为确保全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财政支持。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市级统筹安排生态建设资金7亿元,其中设立生态修复专项基金4亿元,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支持推动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向农村扩展,支持实施“五水共治”,开展土壤污染普查详查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确保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促进转型综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抓住全省开展能源革命综合试点重大机遇,安排10亿专项资金,支持当好能源革命尖兵,重点支持新能源“六大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平台“一园一城”建设;统筹资金13亿元,支持当好对外开放尖兵和文旅振兴,重点支持融入京津冀、环渤海、乌大张、一带一路开放战略实施,尖端人才引进、全域旅游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机场口岸高铁建设;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鼓励转型升级;支持转型发展先行区建设,落实好开发区创新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区拓展转型综改主战场;健全拓展县域经济新兴产业、第三产业税收奖扶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均衡发展;统筹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工业大振兴特别是高科技工业和新兴产业,设立企业技改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确保“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政策的落实;综合统筹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财政资源,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激励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尽力整合汇集转型发展政策资金,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信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能源革命等强市富民十大工程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践行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职业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做好“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认群体就业创业。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孤儿养育、老年乡村医生退养等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抓好退役军人和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围绕“五区联动”发展新格局,支持古城复兴和文旅振兴,加快完善古城保护规划,加力推进古城修复工程,推动云冈、恒山等重点景区完善景点配套措施和旅游交通体系,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积极培育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大力实施财政收入培育工程,以良好的财政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强优势产业,抓住全省能源革命综合试点、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新能源革命、高科技工业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落实省“30条”、市“20条”,推动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对县域经济财税政策支持,着力弥补县域经济短板,推动全市经济均衡发展,从根本上拓宽税收主渠道。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该予则予、应收尽收,扎实推动收入增长,力争全年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增长10%的奋斗目标。加大专项债券投入力度,保障土地收储资金需要,提高收储效率,努力增加国土收益。合理配置国有资源,积极推动专业运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扩大资产经营收益。积极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完善“1+N”基金结构,积极推进PPP模式,激励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促进产业投资增长,增强财政增收动力。紧盯上级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市级财政按不低于10%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基数,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优先保基本保民生刚性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统筹安排、压缩一般、保证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着力拓宽增收渠道,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五)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重要契机,按照“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的要求,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抓破解、抓提炼、抓落实。进一步发挥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拓展绩效评价范围,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移交等预算管理工作;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把教育、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PPP项目的建设运营列入财政中长期规划,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全力完成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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