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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0/2021-00124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9-11 10:21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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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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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6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刘义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已经汇编完成,并已经市审计局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一、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财政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36发展战略要求,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发挥调控作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力推动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4亿元,为预算的95.8%,增长3%。

税收收入完成65.23亿元,为预算的101.68%,增长15.17%。其中:增值税完成25.07亿元,为预算的101%;企业所得税完成16.99亿元,为预算的119.58%;个人所得税完成1.13亿元,为预算的51.24%;资源税完成4.40亿元,为预算的100.35%;其他税收完成17.64亿元,为预算的95.14%。

非税收入完成13.17亿元,为预算的74.4%,下降32.38%。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53亿元,为预算的21.3%;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0.86亿元,为预算的92%;罚没收入完成2.03亿元,为预算的104.9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71亿元,为预算的62.73%;其他非税收入完成6.04亿元,为预算的94.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26.66亿元,为预算的98.82%,比上年增长14.28%。

主要项目支出情况为:教育支出执行13.48亿元,为预算的99.37%,增长4.4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执行14.31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1.18亿元,为预算的92.84%,增长14.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6.77亿元,为预算的98.5%,增长15.72%;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68亿元,为预算的94.24%,下降14.88%;农林水支出执行6.96亿元,为预算的98.93%,下降6.35%;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83亿元,为预算的99.65%,下降13.8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为预算的97.3%,下降10.94%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21亿元,为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8.61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0.41%,主要是2019年增加了债券资金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

3、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市级财政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加大结转资金的盘活力度,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2019年结转下年支出1.51亿元,较上年下降17.2%,减少结转0.3亿元。

4、资金结余情况

2019年,市级财政按规定将形成的结余资金1.51亿元,全部结转下一年使用。

5、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本级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使用限额1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铁项目、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

6、省对我市、市对县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9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04.77亿元,较上年增长12.97%。其中:返还性收入8.93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61.13亿元,增长38.73%;专项转移支付34.71亿元,下降38.22%。主要是2019年省级将一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调整到一般转移支付下达。

省对市级转移支付36.53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4.13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5.69亿元,比上年增长15.33%;专项转移支付6.71亿元。

省对县区级转移支付168.24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4.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5.4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8亿元。

市与县区结算,补助县区14.9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精准脱贫等资金9.34亿元;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1.7亿元;三基建设0.88亿元;城乡社区管理0.79亿元;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救助等支出0.82亿元;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等节能环保和生态治理资金0.9亿元;教育配套资金0.28亿元。

7、举借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19年省财政核定我市新增政府一般债务规模15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生态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和支持转型综改发展。其中,市本级留用15亿元。

2019年省财政转贷我市一般置换债券14.5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市本级留用12.6亿元,转贷各县区1.94亿元。

8、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9年市本级未安排预算周转金。

9、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当年支出1.5亿元。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情况

2019年市本级没有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2.23亿元,为预算的81.15%,下降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7.85亿元,为预算的99.78%,增长21.84%。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0.2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29.5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20.4亿元。按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项目,全部用于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等民生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06亿元,为预算的200.6%,主要是大同热力公司实施重组,股权转让收入增加20亿元;预算支出执行12.55亿元,为预算的43.9%,下降15.1%。

二、2019年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全力保障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9年,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其中: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4亿元,用于贫困村提质,改善贫困人员基本生活条件,重点解决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安排专项资金6.2亿元,用于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培育壮大黄花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专项资金1.7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配套,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涉农奖励和涉农金融融资配套。安排专项资金0.7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6.3亿元,引导投资参与5个乡村振兴PPP项目,有力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持续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19年,政府性债务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足额安排年度到期债务本息。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出台《关于开展降政府债务风险降政府债务率行动实施方案》,依托“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对市本级821家、县区级2376家部门单位进行全覆盖动态监测,市县两级年内未出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也未发生政府性债务违法违规被问责事件。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9年,我市争取上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6亿元,市级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3.8亿元,继续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了工业扬尘污染治理、空气质量网格化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乡村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浑源矿山生态修复。

(二)着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是大力支持能源革命建设。2019年,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10.12亿元,全力推进能源革命重大突破工程。支持一园一城一院一所一委建设,打造新能源六大产业集群,支持未来能源馆、科技创新平台一园一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所、太行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等重大能源革命项目建设;支持购置公交氢燃料动能公交车、纯电动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支持2019首届中国(大同)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确保我市转型发展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二是大力支持实施工业振兴。市本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86亿元,主要用于镁合金轮项目、羊毛羊绒产业、铸造科研试制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转型创新更加富有成效,有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使用应急周转保障资金11.9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办理121笔应急周转保障金业务,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困难支持促进各类基金创立运营,落实到位资金26亿元,投资规模126亿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企业减负61.2亿元,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9.6亿元,支持企业增强活力。

三是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2019年,市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18.6亿元,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煤快线地面路段全面通车,市区街巷整治全部完工,永泰门广场、体育中心、大剧院等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御东公共活动走廊、体育中心景观工程、氢都文化公园项目、高铁站北广场枢纽建设、魏都大道南出口和御河西路南出口生态绿化等建设进度加快;支持市县两级全域旅游规划编制,推进三大旅游板块建设,支持二青会、古都灯会、空中游古城、成龙国际动作电影周、中国世界遗产旅游推广联盟大会、云冈旅游季等大型活动举办。

(三)保障重大民生事项投入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2019年,市级财政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统筹11.2亿专项资金用于安排就业创业,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孤儿养育、老年乡村医生退养等补助标准,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及康养产业发展。市本级社保基金投入126.6亿元,全力保障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医疗保险全覆盖。

二是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9年,市本级财政投入教育13.48亿元,支持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新建普惠性幼儿园,确保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得到缓解。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精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职教育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和资助政策,支持实施初高中校长基金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程。

三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市本级卫生健康投入14.3亿元,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6项投入政策及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助资金,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医疗服务能力不退坡。支持医疗设备购置、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楼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保障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和村医退养补助发放。足额安排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四)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启动实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9年,出台了《大同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等八类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确定了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保障标准及分担比例。

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9年,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对19个财政重点支出项目和4个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2019年全市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完成搭建,514家市级预算单位、11个县区和99个乡镇的预算单位实现全覆盖。推行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5家试点单位已经正式运行。全年依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8.54亿元,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梳理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家底,向市人大作出专题报告。开展地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完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做好机构改革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全年共有18家企业资产完成整体划转,9家资产部分划转。

三、财政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市本级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但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足。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市产业转型项目大多属于筹备建设期,投产企业少,加上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财力增长空间受限。二是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在增收乏力的同时,增资政策、基本民生保障、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打赢三大攻坚战均需资金保障,财力缺口还将扩大。三是绩效管理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管理不全面,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我们将对照上级要求和审计等部门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四、2020年工作举措

2020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努力实现多渠道开源。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的争取工作。抓住中央财政新增2万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机遇,争取更多的资金额度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着力节支提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党政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在2019年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0%,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化债资金38.2亿元,用于偿还地方债务,切实降低债务风险和债务率。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理,对隐性债务存量进行分类压减。健全全口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确保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总量不变,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精准高效使用,补齐发展短板,攻坚深度贫困,巩固脱贫成果。

大力支持污染防治。2020年市级统筹安排污染防治经费2.36亿元,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普查详查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确保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五区联动发展新格局,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运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支持古城复兴和文旅振兴,促进完善景点配套措施、旅游交通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安排政府性基金5亿元,重点支持能源革命重大突破工程和工业大振兴发展。安排政府性基金4.5亿元用于工业振兴奖励资金,安排招商引智项目资金1亿元,确保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政策的落实。整合汇集转型发展政策资金,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创新运用多种财政扶持措施,为完成2020年十大工程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为本,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增收持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大同人民创造高品质生活。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市本级政府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均衡性,促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建立。

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央、省确认和划分的财政事权,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导向,将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强有力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项财政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增收任务造成巨大压力,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稳工复产、稳投资、促消费、保民生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今后一段时间财政整体上面临减收增支双重压力。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相关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全力完成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率先蹚出转型发展新路、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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