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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03/2021-00041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07-28 20:44
标题: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0年决算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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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0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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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处级建制,为大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大同市大数据应用局、大同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牌子。

第三条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二)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民营经济(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发展民营经济(小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经济(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民营经济(小企业)自主创新。监测全市民营经济(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市、网络强市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服务。

(十七)职责分工。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第二部分2020年度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本年收入183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24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2.58万元,占全部收入的0.1%。2019年总收入4744.12万元,比去年减少了2912.78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核减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决算支出1913.99万元,比去年减少了53.5%,其中基本支出1110.29万元,比去年减少了6.8%,项目支出803.7万元,比去年减少了77.1%,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核减经费。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房租费、其他工资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311.29万元(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10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03.7万元。主要支持中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2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励资金和2020年工业节能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区检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修理、过路过桥、车辆保险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费用降低,公务车保有1辆,年末单位车辆购置数为零。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5万元,与相比减少1.47万,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和上年决算相同;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决算相同。

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机构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熟悉绩效管理的程序和流程,严把支出关口,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2020年决算实际采购509.92万元,货物类3.14万元,工程0元,服务类506.7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机关1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没有为零万元;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没有为零万元;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为零万元;我局100万以上重点项目0项,共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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