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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08/2021-00103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7-23 09:27
标题: 大同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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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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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大同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正处级建制,为大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命名管理工作。

6.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8.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本市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关爱工作。

9.依法实施婚姻政策。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10.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1.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积极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组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负责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公开、财务、国有资产、信访、应急、法制教育、执法监督、统计、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工作。负责各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负责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和有关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制定、普查核实、保障标准的制定、计划、统计、备案等。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管理、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市农村村务公开办公室)。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市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七)社会事务科。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监管及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全市婚姻登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流浪乞讨人员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配合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机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和慈善捐赠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大同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收入决算41,570,389.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68,715.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17,515.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751,2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674.59元。与2019年收入决算相比减少了8.98%,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未按期进行。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决算43,403,891.00元,比2019年支出决算减少了30.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未按期进行。其中:

1.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5,097,707.70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与2019年基本支出决算相比减少了2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2020年项目支出决算38,306,183.30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31.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未按期进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54,983.3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元旦春节访贫问寒、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开展民政各项工作业务费、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第六届中国养老高层论坛等;2020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4,751,2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经费、安全目标责任制奖励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8,542元,比预算减少16,458元。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18,452元,比2019年减少7,280.2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和上年决算相同;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决算相同。2020年国内共涉外接待0批次共计0人,与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次为0次,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52元(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共1辆),比2019年减少7,280.2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2020年我局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总体上来说,我局在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项目达到了预期成果,自评等级为良好。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实际采购金额2,042,393元,其中:货物类1,140,679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901,714元。

(六)机关运行费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费为436,260.6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开支,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电话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后交通补贴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我局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1.车辆数1辆,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其他用车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大同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大同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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