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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57/2021-00136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1-08-04 15:30
标题: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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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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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文化艺术中心原名毛泽东思想万岁展览馆,后改名为大同市展览馆,1992年更名为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展览馆大楼位于魏都大道东,建于1969年。该建筑坐北朝南,气势恢弘、庄重大气,结构呈“工”字型,与人民大会堂造型相似,整座大楼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是七十年代华北地区最大的展览馆之一,也是建国以来大同人民自力更生建设家乡的结晶,是大同的标志性建筑。2012年为配合大同古城建设,同时为了保护大楼的完整性,对其进行了平移旋转,现坐东朝西。2016年展览馆大楼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多年来,文化艺术中心一直致力于我市的社会公益性展览服务,曾成功举办了大同市规划展览、建国50周年展、建国55周年展、改革开放30周年展、第一、二、三届云冈旅游节开闭幕仪式、各类大型书画展等。接待了李克强、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和余秋雨、冯骥才等社会名流。累计接待参观群众上千万人次,群众反响热烈,社会效果非常好。

文化艺术中心将以展示大同名城风采,开展经贸文化交流,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助力古城旅游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大同规划展览准备重新设计布展,不久的将来,大同规划展览将以全新的面貌向公众开放。

主要职能

1、承办展示大同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宣传大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成果的展览。

2、为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社会公益类活动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相关公益宣传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3、承办各种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艺术成果展览。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为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副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6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另有讲解员11名,劳动合同工2名。

(一)内设机构: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科、策划科、技术科、安保科、党办、讲解接待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隶属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2020年度决算报表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379,003.26元,与2019年5,648,344.52元相比,增加3,730,658.74元,增加66.0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79,00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8,730.08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273.18元,占比0.00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均为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79,003.26元,其中:基本支出4,729,643.42元,占比50.43%;项目支出4,649,359.84元,占比49.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78,730.08元,与2019年5,648,271.57元相比,财政拨款总计增加3,730,458.51元,增加66.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展览馆以前年度的工程尾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378,730.08元,与2019年5,648,271.57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3,730,458.51元,增加66.05%。元,其中:基本支出4,729,370.24

元,占比50.43%,项目支出4,649,359.84元,占比49.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78,730.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5,648,271.57元相比,财政拨款总计增加3730458.51元。其中:人员经费4,542,923.83元,占比48.44%,公用经费4,835,806.25元,占比51.56%。

工资福利支出4,132,942.64元,与2019年支出4,218,363.06元相比减少85,420.42元。其中:基本工资1,799,052.75元,津贴补贴341,544.52元,绩效工资979,035.60元,基本养老保险445,305.03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231.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育、工伤、残保金)30,772.33元,住房公积金342,001.38元。

对个人家庭补助409,981.19元,与2019年支出372625.95元相比增加37,355.24元,增加10.02%。其中:离休费114,740.40元,退休费181,292.99元,抚恤金101,747.8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00.00元。

商品服务支出4,835,806.25元,与2019年支出1,009,342.56元相比增加3826463.69元,增加379%。其中:办公费28,574.00元,印刷费46,672.00元,手续费1,080.00元,水费3,708.00元,电费159,040.00元,邮电费13,258.00元,物业管理费134,147.00元,差旅费41,220.00元,维修(护)费43,304.00元,租赁费42,982.00元,专用材料费38,698.90元,劳务费4,161,540.79元,工会经费13,808.00元,福利费67,43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337.56元。

资本性支出0元,与2019年支出47940.00元相比减少47940.0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147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147元,占采购支出的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6800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单位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的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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