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59/2021-00047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16:48 |
标题: | 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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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是2019年我市构改革后成立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和综合服务机构,是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是隶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公益一类副县级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度整合,推动实现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落实市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三)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维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和市级政府采购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
(五)依法依规为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鉴证、场所、信息等公共服务。
(六)协助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的质疑投诉举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现场交易、采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七)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维护管理。
(八)指导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收入41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6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总支出414.6万元(基本支出167.09万元,项目支出24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6万元(基本支出167.09万元,项目支出247.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支出、离退休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等);商品服务支出2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等);资本性支出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7.5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5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修理、过路过桥、车辆保险等。年末单位车辆购置数为零,车辆保有量1辆,无公务接待及出国经费。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熟悉绩效管理的程序和流程,严把支出关口,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收入414.6万元,相比2019年总收入减少11.05%,主要由于我单位2020年有调出和退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未完工导致;2020年总支出414.6万元,相比2019年总支出减少11.05%,主要由于我单位2020年有调出和退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未完工导致。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通过政府采购178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9.92万元,工程采购144.15万元,服务采购13.93万元。
(七)机关运行费
2020年机关运行费21.64万元;属于参公事业单位运行费21.6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