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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57/2021-00137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1-08-04 15:42
标题: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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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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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我省规模较大、国办省级重点艺术中专学校,是晋北地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坐落在大同市御东开发区南环东路1028号,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校专业设置全面,设有舞蹈、音乐、戏曲表演、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舞蹈和戏曲为骨干专业,现有在校生353人。

学校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8个标准舞蹈练功房,6个标准戏曲练功房,8个教学画室,6个音乐实训室,6个声乐实训室,26个钢琴实训室,8个乐理试唱实训室,3个25人微机室,1个标准体育场,26个多媒体教室以及1个多功能报告厅,还有党团员活动室、工会活动室、健身房、食堂、浴室和300间标准学生公寓,设施设备先进齐全。

二、部门构成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为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92名,学校设校长、书记各1名,副校长3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9名。

内设机构: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内设12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办、行政处、保卫科、学生处、艺研室、工会、招生就业指导科、项目办、物业管理科、教务处、云冈舞创作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总收入19033383.39元,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8384元,占全部收入的96.30%;政府性基金700000元,占全部收入的3.68%;其他收入4999.39元,占全部收入的0.03%。2019年收入22301239.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71190.21元,政府性基金0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14.65%,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总支出为190290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28384元,包括基本支出12137429.74元,项目支出6190954.26元。按经济性质分:工资福利支出10548279.29元,商品服务支出6171623.71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172797元,资本性资出435684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5.67万元,较上年减少原因为减少了项目资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154388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5.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59619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情况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700000元,支出700000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060596元,其中货物采购593884元,占采购支出的28.82%,服务采购1466712元,占采购支出的71.18%。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我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校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办公用房面积29500平方米。

七、绩效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制定绩效目标执行,本年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

2020年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工作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主要包括:2020年中职免学费上级补助资金1549189.26元,2020年中职国家助学金中央及省、市级资金136000元,物业管理项目1290670元、成龙影视班项目270000元、艺校及市直院团供暖项目2759500元、购置演出服装乐器经费500000元、艺校配套设施设备经费200000元,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经费137219元。市本级价格临时补贴48376元,共计6890954.26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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