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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52/2022-00317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2-07-25 17:21
标题: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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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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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防沙治沙和石漠化防治等政策并贯彻实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市级以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市级以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指导监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市直国有林场、苗圃、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湿地、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市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对市、县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下,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意见。

(十九)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负责对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市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

1.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同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3.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事务中心

4.大同市国土监测整治中心(大同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中心)

5.大同市林业资源防治检疫监测中心

6.大同市林业科技中心

7.大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8.大同市云冈林场

9.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10.大同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11.大同市采凉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12.大同市桦林背林场

13.大同市林业发展中心

14.大同市长城山林场

15.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16.大同市恒山林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384589477.47元,支出总计384589477.47元(含结余分配238490.95元和年末结转和结余16846846.91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6663851.9元,下降21.71%,支出总计减少106663851.9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710560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358598.06元,占比56.76%;经营收入147859.78元,占比0.04%,其他收入158599142.21元,占比4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67504139.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29011.37元,占比30.65%,项目支出254875128.24元,占比69.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098254.49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39656.43元),支出总计210098254.49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063.95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54798154.81元,下降54.8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54798154.81元,下降54.81%。主要原因是2021年缩减开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9421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29%,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834061.53元,下降15.60%。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99643234.29元,占比52.86%,公用经费8239011.97元,占比4.37%,项目经费80611970.35元,占比42.7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94216.6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98400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3419.99元,占9.16%,卫生健康支出3786561.27元,占2.01%,节能环保支出2467770.41元,占1.31%,城乡社区支出767137.3元,占0.41%,农林水支出75288469.36元,占39.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057477.41元,占32.92%,住房保障支出23108392.8元,占12.26%,其他支出2856588.07元,占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39656.43元,本年收入186812624.13元,支出决算188494216.61元,占比99.9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898400元,支出决算898400元,完成率100%,用于执法办案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17275691.67元,支出决算17263419.99元,完成率99.93%,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3786561.27元,决算3786561.27元,完成率100%,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2467770.41元,支出决算2467770.41元,完成率100%,用于 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767137.3元,本年支出767137.3元,完成率100%,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年初结转结余1237702.24元,本年收入74094605.2元,支出决算75288469.36元,完成率99.94%,用于森林资源培育、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结转结余500000元,本年收入61557477.41元,支出决算62057477.41元,完成率100%,用于行政运行、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结转结余1954.19元,本年收入23108392.8元,支出决算23108392.8元,完成率99.99%,用于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支出等。

其他支出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2856588.07元,支出决算2856588.07元,完成率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882246.26元,其中:人员经费99643234.29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476394.4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66839.89元,含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8239011.97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8106552.97元,含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取暖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资本性支出132459元,含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5700元,支出决算数718792.1元,完成预算的89.22%,比上年减少31133.51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从而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8792.1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公车数量13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元,支出决算**元,比上年减少**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从而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国内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1370.78元,其中:行政单位2832280.7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89090元。比上年减少654015.22元,降低18.2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合理控制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27280.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5212.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26784.3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35283.36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13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0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消防皮卡车及待报废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34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9267065.7元,当年执行数95684404.56元占当年项目预算资金的80.23%。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本级名城整改7项规划编制、大同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尾款、大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专项编制、不动产清零及处遗行动专项工作经费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X改革开放提升工程-清零行动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05928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58%。我部门无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不动产清零及处遗行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8000000元,执行数为7867800元,完成预算的98.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清零(处遗)任务量,完成购买劳务人员服务批次6次、老旧小区权籍调查116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评测服务1次、技术维护服务、专线购买、软件服务等。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购买劳务服务、权籍调查服务、软件技术服务等,充分保障清零行动工作的开展。今后继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绩效自评水平。

大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2020-2035)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同总金额2575万元,2020已拨付6490000元,本年度再拨付6490000元。2021全年预算数为6490000元,执行数为649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完成规划初稿1项,规划成果1项,为全市空间安排布局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技术支持。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因三线政策不稳定原因和疫情影响,数据更新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按照政策及合同要求进一步完善更新数据。

名城整改7项规划编制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2021全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其他资金550000元,总计5500000元,执行数为5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7项规划已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开展编制任务,分别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指导手册、大同古城保护与发展综合整治方案及实施计划、大同古城公共服务设施及景观风貌提升专项规划、大同市域历史建筑普查研究报告、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大同古城三维模型采集及平台演示、大同2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大同2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年。7项规划编制为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及各类历史要素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技术支持。

2021年我部门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并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通过绩效自评,发现在项目绩效管理方面,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待提升。在今后的绩效管理中我部门在加强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加快资金执行效率。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充分借鉴以往经验,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财务日常管理,督促各资金使用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资料;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全流程,启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机制来及时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单位资金执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决算公开数据表

附件:2.不动产清零及处遗行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3.大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4.名城整改7项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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