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2017年整改方案》)、《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验收组对《2017年整改方案》第16、53号整改任务和《回头看整改方案》第5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以上3项整改任务已达到了整改要求,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号任务
16DT02
1、整改问题
一些落后产能长期存在。全省目前仍有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火电机组100余台,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全省火电行业的4%左右,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火电行业排放总量的25%和14%。
2、责任单位
市能源局(机构改革前为市经信委)
3、整改目标
全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4、完成时限
2020年底
5、完成情况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华电大同一电厂两台13.5万千瓦机组2018年4月已停止运行;大同二电厂1#、2#、3#3台20万千瓦机组2018年7月已停止运行,2019年已淘汰关闭。
我市共计12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已通过验收,分别是漳电大唐塔山电厂2台60万千瓦机组,同煤大唐塔山电厂2台66万千瓦机组,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公司2台30万千瓦机组,同煤同达热电公司2台33万千瓦机组,大同二电厂4台60万千瓦机组;13台30万千瓦以下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已通过验收,分别是大同二电厂3台20万千瓦机组,大唐国际云冈热电2台22万千瓦机组,中煤能源2台13.5万千瓦机组,华岳电厂2台5万千瓦机组,漳电大唐热电4台5万千瓦机组。全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6台10万千瓦以下机组承担集中供热任务,暂时保留。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号任务
(一)53DT01
1、整改问题
全省煤炭开采产生的煤矸石堆积量已超过10亿吨,占地182平方公里,每年仍以5000万吨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业存在煤矸石随意倾倒、超高堆放、未及时覆土、生态治理恢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责任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前为市国土局)、相关县区
3、整改目标
对各类煤炭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矸石违法占地、违法处置等生态破坏问题。煤矸石乱堆乱放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治理恢复措施落实到位。
4、完成时限
2020年底
5、完成情况
出台了《大同市煤矸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经查,全市23家矿山企业煤矸石堆放涉及违法占地,违法占地面积共约1863.2亩。其中,2家办理了占地手续,2家停产,另19个煤矿煤矸石违法占地已立案查处,共收缴罚款1246.59万元,都进行了覆土治理。
(二)53DT02
1、整改问题
全省煤炭开采产生的煤矸石堆积量已超过10亿吨,占地182平方公里,每年仍以5000万吨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业存在煤矸石随意倾倒、超高堆放、未及时覆土、生态治理恢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责任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前为市国土局)、相关县区
3、整改目标
全市煤矿按规范要求建设煤矸石堆放场地,规范处置煤矸石,及时进行覆土治理,进行生态恢复。
4、完成时限
2020年底
5、完成情况
全市共82座煤矿(包含主体灭失矿山6座),其中设置了矸石场并进行了治理的38家,设有矸石场但未堆放矸石的10家,未设置矸石场的34家(其中6家矸石与原煤全部外运,28家停产)。
(三)53DT03
1、整改问题
全省煤炭开采产生的煤矸石堆积量已超过10亿吨,占地182平方公里,每年仍以5000万吨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业存在煤矸石随意倾倒、超高堆放、未及时覆土、生态治理恢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
3、整改目标
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占地及污染问题。
4、完成时限
2020年底
5、完成情况
我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扶持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目标管理体系,以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为项目建设平台等基础工作。目前煤矸石利用方式有煤矸石发电、生产新型墙材、水泥添加、煅烧高岭土和回填或筑路5种方式。我市共有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6户,其中,煤矸石发电企业8户,煤矸石生产新型建材企业15户,煅烧高岭土企业3户。
2018年全市煤矸石排放量2111.8万吨,利用量1622.23万吨,利用率76.84%,超出省考核我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66%的目标;2019年全市煤矸石排放量2057.85万吨,综合利用量1621.78万吨,综合利用率78.8%,超出省考核我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66%的目标;2020年1至9月份全市煤矸石排放量1945.07万吨,综合利用量1329.95万吨,综合利用率68.4%,完成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低于省下达66%的目标。
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5号任务
1、整改问题
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同比增长2200万吨,其中重工业用煤增长2254万吨。
2、责任单位
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
3、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耗煤项目,所有新建耗煤项目,必须纳入当地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案,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减量等量替代措施。调整煤炭消费结构,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4、完成时限
2020年底
5、完成情况
大同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大同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通过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先进节能技术改造,提升工业锅炉窑炉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手段,带动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下降到80%,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5%以上。能源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工作,统计部门分类统计煤炭消费总量。
分年度完成情况: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170万吨,社会散烧煤户74.1335万户,按户均全年煤炭消费3吨计算(下同),社会用煤量222.4005万吨,两项合计煤炭消费量2392.4005万吨。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576万吨,当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6.43万户,社会散烧煤户67.7035万户,煤炭消费量为203.1105万吨,两项合计煤炭消费量2779.1105万吨,比上年增长16.16%(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同煤塔山二期2×66万千瓦机组投运,全年新增煤炭消费360万吨)。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676万吨,当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8.0426万户,社会散烧煤户59.6609万户,煤炭消费量为178.9827万吨,两项合计煤炭消费量2854.9827万吨,同比增长2.73%。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627万吨,当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11.5723万户,社会散烧煤户48.0886万户,煤炭消费量为144.2658万吨,两项合计煤炭消费2771.2658万吨,同比下降2.94%。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预计2645万吨,当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13.2396万户,社会散烧煤34.849万户的煤炭消费量为104.547万吨,两项合计煤炭消费量2749.547万吨,同比下降0.78%。
综上所述,“十三五”期间我市通过在完成煤炭总量消费负增长目标任务方面采取的一系列得力有效措施办法,从2018年起至2020年的三年同比情况看,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比2017年虽然同比增长了2.73%,但比上年增长幅度下降了13.43个百分点,特别是从2019年起已经连续两年完成了负增长,分别为2019年比2018年负增长2.94%,2020年比2019年负增长0.78%,完成了大同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目标任务。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以上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销号。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大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7995207
通讯地址:大同市文兴路1800号(大同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