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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1/2022-00060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4-01 14:41
标题: 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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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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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市社会保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参与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含企业、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事业发展计划,参与拟定业务经办相关配套政策。

(三)贯彻执行省、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指导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办业务经办培训工作。

(四)依法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决算报告,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统计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

(五)负责补充完善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核准、个人账户管理及权益记录、向税务征收机构推送社会保险数据、社会保险待遇计发、指导街道(社区)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相关实施办法,健全风险防控制度。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搜集整理、分析提交、共享共用、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交换区社保联网监测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本中心平台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分析、数据整理和应用工作。

(八)负责我市社会保障卡数据的清洗、上报工作;承担市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换卡和补卡等日常管理;指导各县区开展社会保障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密钥卡管理应用工作;承担市本级社会保险密钥卡的发放、换卡和补卡等日常管理任务。

(九)负责制定全市人社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负责人社系统中心网络和资源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网站建设工作。

(十)负责市人社局机关和本中心离退休人员和离岗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社会保险中心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3名,设主任1名(副处长级),副主任4名(正科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5正(正科长级)16副(副科长级)。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副处级。

市社会保险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处办工作。(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党务和群团工作。(三)人事教育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日常工作。(四)财务基金科。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决算报告,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分析;定期与银行、财政、税务部门对账;负责电子票据、财务印鉴及银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预决算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五)综合业务科。负责用人单位(未纳入“多证合一”)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负责补充完善市直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负责新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组织协调企业职工领取退休待遇资格信息比对、信用评价等综合性业务;负责中心内外业务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各险种业务经办能力建设;负责综合性业务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六)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直和部分中央、省属事业单位编内和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险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及申报核准、基数调整工作。(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科(职业年金科)。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转移、信息核对、补记和做实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定期计息。(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科。负责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待遇核定、确定待遇领取方式、待遇发放、信息修改等工作。(九)国省属企业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国省属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申报核准和业务查询咨询工作。(十)市直企业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申报核准和业务查询咨询工作。(十一)非公经济企业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非公经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申报核准和业务查询咨询工作。(十二)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科。负责建立市本级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承办职工跨省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重复参保个人账户清理、个人账户终止结算、个人账户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十三)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科。负责市本级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负责离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核算以及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结算。(十四)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发放科。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停发与恢复、信息修改等工作;配合完成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核查工作。(十五)待遇资格认证科。负责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汇总整理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比对结果,标识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信息。(十六)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科。负责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参保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工作;负责参保企业稳岗补贴、事业单位在岗培训补贴的核定发放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科。负责全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伤转诊转院、慢性病、工伤外调审核;负责工伤预防费项目议定和服务协议签订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作;根据用人单位年度收支情况,浮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对县区工伤保险申报待遇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行拨付。(十八)审计稽核科。组织开展市本级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核查,并完成汇总上报;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处理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十九)信息科。承担人社系统中心网络和基础资源数据的运行、维护工作;承办安全保密及办公自动化的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日常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县区人社系统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工作。(二十)社会保障卡科。负责组织实施线下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和线上电子社保卡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障卡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一站式服务”金融应用;拓展对接社会保障卡在其他领域的应用;负责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障卡窗口和的“一站式服务”网点培训工作。(二十一)内部风险防控科。负责监督检查中心内部权限、业务经办流程的设置;负责监督基金财务运行安全;负责审核业务岗位审批权限调整申请;参与重点业务的审核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险种业务的内控工作。(二十二)档案管理科。负责中心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书资料、业务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二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指导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问题;负责开展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培训(二十四)社保社会化管理指导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指导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的社保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中心离退休人员和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二十五)窗口服务科。负责中心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参保个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退休人员待遇证明;负责督促检查评估窗口服务效能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2022年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初预算3311.28万元,2022年初预算1979.7万元,较上年比较减少1331.58万元。减少原因:一是由于机构单位整合,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财政补助907万元因政策性原因取消。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1年减少17.2万元,原因是机构整合只保留了一辆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减少17.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31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当年申报预算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每个项目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设置,并对核心指标进行排序、赋予分值,建立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现有在用车辆三辆。

2、房屋情况;房屋位于大同市振华南街107A楼,面积3216.3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等,原值4558733元,折旧3760955.55元,现在大同市企业职工劳动事务服务中心使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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