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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1/2022-00148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7-29 18:13
标题: 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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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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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参与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含企业、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事业发展计划,参与拟定业务经办相关配套政策。

(三)贯彻执行省、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指导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办业务经办培训工作。

(四)依法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决算报告,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统计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

(五)负责补充完善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核准、个人账户管理及权益记录、向税务征收机构推送社会保险数据、社会保险待遇计发、指导街道(社区)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相关实施办法,健全风险防控制度。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搜集整理、分析提交、共享共用、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交换区社保联网监测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本中心平台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分析、数据整理和应用工作。

(八)负责我市社会保障卡数据的清理、上报工作;承担市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换卡和补卡等日常管理;指导各县区开展社会保障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密钥卡管理应用工作;承担市本级社会保险密钥卡的发放、换卡和补卡等日常管理任务。

(九)负责制定全市人社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负责人社系统中心网络和资源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网站建设工作。

(十)负责市人社局机关和本中心离退休人员和离岗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处办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党务和群团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日常工作

(四)财务基金科。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决算报告,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分析;定期与银行、财政、税务部门对账;负责电子票据、财务印鉴及银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预决算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五)综合业务科。负责用人单位(未纳入“多证合一”)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负责补充完善市直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负责新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组织协调企业职工领取退休待遇资格信息比对、信用评价等综合性业务;负责中心内外业务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各险种业务经办能力建设;负责综合性业务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六)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直和部分中央、省属事业单位编内和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险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及申报核准、基数调整工作。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科(职业年金科)。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转移、信息核对、补记和做实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定期计息。

(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科。负责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待遇核定、确定待遇领取方式、待遇发放、信息修改等工作。

(九)国省属企业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国省属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申报核准和业务查询咨询工作。

(十)市直企业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申报核准和业务查询咨询工作。

(十一)非公经济企业社保申报核定科。负责市直非公经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新增参保、增减变动(个人账户中断和恢复)、信息变更、申报核准和业务查询咨询工作。

(十二)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科。负责建立市本级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承办职工跨省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重复参保个人账户清理、个人账户终止结算、个人账户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三)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科。负责市本级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负责离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核算以及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结算。

(十四)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发放科。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停发与恢复、信息修改等工作;配合完成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核查工作。

(十五)待遇资格认证科。负责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汇总整理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比对结果,标识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信息。

(十六)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科。负责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参保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工作;负责参保企业稳岗补贴、事业单位在岗培训补贴的核定发放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科。负责全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伤转诊转院、慢性病、工伤外调审核;负责工伤预防费项目议定和服务协议签订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作;根据用人单位年度收支情况,浮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对县区工伤保险申报待遇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行拨付。

(十八)审计稽核科。组织开展市本级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核查,并完成汇总上报;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处理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审计稽核工作。

(十九)信息科。承担人社系统中心网络和基础资源数据的运行、维护工作;承办安全保密及办公自动化的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日常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县区人社系统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工作。

(二十)社会保障卡科。负责组织实施线下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和线上电子社保卡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障卡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一站式服务”金融应用;拓展对接社会保障卡在其他领域的应用;负责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障卡窗口和的“一站式服务”网点培训工作。

(二十一)内部风险防控科。负责监督检查中心内部权限、业务经办流程的设置;负责监督基金财务运行安全;负责审核业务岗位审批权限调整申请;参与重点业务的审核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险种业务的内控工作。

(二十二)档案管理科。负责中心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书资料、业务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指导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问题;负责开展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培训

(二十四)社保社会化管理指导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指导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的社保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中心离退休人员和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五)窗口服务科。负责中心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参保个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退休人员待遇证明;负责督促检查评估窗口服务效能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5333.11万元、支出总计5328.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035.95万元,下降48.57%,支出总计减少5620.93万元,下降51.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34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3.11万元,占比99.72%;其他收入14.98万元,占比0.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328.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5.63万元,占比96.76%;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占比1.1%;住房保障支出113.93万元,占比2.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33.11万元、支出总计5328.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35.95万元,下降48.5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620.93万元,下降下降51.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20.93万元,下降51.34%。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590.66万元,占比29.85%,日常公用经费103.14万元,占比1.9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5.63万元,占比96.76%;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占比1.1%;住房保障支出113.93万元,占比2.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311.28万元,支出决算53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117.43万元,支出决算515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较上年决算增加了24.1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64.92万元,支出决算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较上年决算增加了5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导致。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8.93万元,支出决算113.93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88.37%。较上年决算增加了10.66万元。主要原因是5家单位合并,人员基数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0.66万元,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28.29万元、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8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3万元;公用经费103.14万元,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3.72万元、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4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4万元,支出决算6.62万元,完成预算的32.45%,比上年增加1.37万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单位机构合并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4万元,2020年支出数为5.25万元,2021年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6.62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机构合并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4万元,比上年124.41万元减少了21.27万元,降低了17.1%。主要原因是培训,会议的次数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52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组织对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社会保险管理经费、社会保险征缴经费、驻村帮扶补助金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543.81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保险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执行数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经费保证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计算,保证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保证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计算,保证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保证市本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保证疫情期间“稳岗援岗”补贴及技能提升补贴正常发放;保证工伤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社保中心重组后,在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上没有统一起来,缺乏科学管理。在项目经费审批环节上,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二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延迟拨付,造成部分项目集中在年底支出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逐步实现统一预算、统一审批、统一使用;二是在人员管理上,明确岗位责任,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加合理高效。

2)社会保险征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经费保证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缴费,按时完成各项保险征缴管理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实际下达资金不足,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二是受疫情影响,延缓了项目的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重点,优化项目结构;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果。

3)残疾人就业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81万元,执行数为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驻村帮扶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预算21万元,实际支出12万元,完成了6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按时发放驻村人员待遇,圆满完成年初预算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金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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