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
12月20日上午,我市“一枚印章管审批”正式启动运行,各单位原审批用章被现场封存,“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式启用,首批27个部门的320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
二、依据
《大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同字〔2019〕85号)。
三、目标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四、任务
1.有效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序衔接,切实加强“审管分离”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专家评审(论证)质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3.规范行政审批专家执业行为,提升评审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4.规范我市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的联合核查和勘验(以下简称联合核验)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确保联合核验工作规范运行;
5.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工作有效衔接,构建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6.规范我市行政审批重要事项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批重要事项风险防控力度,确保重要事项依法依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