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22/2022-00474 | 信息分类: | 健康提示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10-07 08:57 |
标题: | 大同市疫情防控办10月6日健康提示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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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疫情防控办10月6日健康提示
当前,新疆、内蒙古疫情外溢严重,涉及多条传播链条,已波及医院、学校、商超、酒店等,发生了比较广泛的社区传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较高。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同市疫情防控办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新疆、内蒙古,并及时告知将要从新疆、内蒙古来同的亲人和朋友,暂缓行程,确需来同的,要提前向目的地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当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近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入返同人员,要第一时间如实向所在地社区(村)、入住酒店、工作单位及属地防控办报备,迟报、瞒报、谎报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测温、扫验码、戴口罩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要素”。
四、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