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00/2020-00025 | 信息分类: | 规章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08:32 |
标题: |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 | 文号: | 同政办发〔2020〕23号 |
时效: |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3号)以及《大同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0〕8号)有关精神,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实现“项目应进必进”“场外无交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平台交易范围
1.凡纳入省、市交易目录的项目均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新目录下发之前仍执行《山西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6年版)》;
2.交易活动未实现电子化交易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未对接成功的相关交易,必须进入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进行交易;
3.各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建设的平台必须整合纳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管办分离”。
二、纳入平台交易程序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大同市)(http://ggzyjy.dt.gov.cn)完成交易主体注册后,登录交易主体帐号完成项目进场登记。特殊情况不能在线上完成登记的,需将签章的“进场交易申请书”(在平台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报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
市政府将对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公共资源交易和纳入平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52-7982094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