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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建城区41校建设项目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4-12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及市规划局有关文件批准,决定于今年扩建城区41校,现将该工程有关征地房屋征收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大同市城区扩建第41小学校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城区教育局

三、征收人: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范围:东邻工农路;南邻规划商业用地、西邻现状住宅;北邻向阳街。

五、征收时间:具体征收时间由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确定。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由其所属单位、个人在通告发布公示期后自行腾空,并在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确定的征收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八、至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不得再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交易、产权变更和改变用途,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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