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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东小城东侧道路征地拆迁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5-09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为了完善东小城周边道路交通网,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市政府决定新建东小城东侧道路,现将征地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拆迁征地范围。

1、东小城东侧道路:道路位于永久村东侧,呈南北走向,南起永久村安置区,北至兴云南街,全长1.4公里,道路规划红线30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拆迁部门: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它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1年5月31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现场设立的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搬迁、拆除(拆迁)、渣土清运完毕。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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