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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御东新区新建大同市美术馆征地拆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5-10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市政府决定在御东新区新建大同市美术馆,现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范围。

大同市美术馆位于大同市御东新区,东邻图书馆,北邻博物馆,西、南均邻规划路,占地面积131亩。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拆迁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和土地,分别由南郊区人民政府和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它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1年5月11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1年6月11日前搬迁、拆除。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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