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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光伏产业园区、中央大道北侧公租房项目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2-09-11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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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功能设施建设,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2012年建设光伏产业园区公租房项目和中央大道北侧公租房项目,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征地、房屋征收范围:

1.光伏产业园区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秦铁路南侧大同县党留庄乡界内,用地四至东、南、西、北均邻规划路,占地面积约278亩。

2.中央大道北侧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中央大道北侧落阵营林场界内,东起经三路,西至经二路,北起纬三路,南至纬五路,占地面积约380亩。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和土地,由所属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拔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2年9月20目前到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2年10月10日前搬迁、拆除。

八、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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