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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大唐热电厂及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运煤专线道路征地及房屋征收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3-05-09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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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同泉路道路交通压力,市政府决定新建大唐热电厂及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运煤专线道路,现将征地及房屋征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征地房屋征收范围

大唐热电厂及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运煤专线,道路西起大唐热电厂、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东至大塘路,分三段,全长1050米,规划红线7.5米,征地及房屋征收以图纸设计边线为准。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及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集体土地,由所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对上述范围内所征收的房屋尽快提出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3年5月30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搬迁、拆除(清运)完毕。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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