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公示
经市委研究,刘江同志拟调整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刘江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也可以通过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反映。电话12380、6037382;“12380”举报网站:www.datong12380.gov.cn。
刘江,男,1960年3月出生,山西浑源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拟任市直参公事业单位正处职职务。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