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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昌宁街东延(暂定名)道路拆迁征地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4-09-27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市政府决定新建昌宁街东延(暂定名),现将新建道路的拆迁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拆迁征地范围

昌宁街东延(暂定名)。道路东起友谊街,西至永泰南路,全长49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4米。

二、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中央、省、市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属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三、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规定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

四、从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五、在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4年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拆除。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由其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证件,于2014年10月25日前到所在区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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