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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4-09-03
来源: 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阅读量:

一、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民族方面

1.组织实施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方的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4.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建议,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贫困村的扶贫工作。

5.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宗教方面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宗教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开展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研究宗教理论、宗教现状和动态汇总、分析宗教动态和信息,分析我市各种宗教的发展趋势,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办法建议。

3.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包括本部机关预算和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三、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收入预算163.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支出预算163.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务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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