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通道English |简体|手机端

公示公告

关于启用大同市信访服务中心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4-12-24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逐步将信访问题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12月29日起启用大同市信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12月29日起,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不再设立信访接待场所,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请到市信访服务中心,由市信访服务中心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受理。

二、信访服务中心启用后,将按群众反映问题类别分设若干窗口,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受理群众来访,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三、信访人要按有关规定逐级走访,对不曾在县区提出诉求进而越级上访的,市信访服务中心不予受理。

四、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信访服务中心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将引导上访人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或将群众涉法涉诉信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市信访服务中心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其体安排以公告为准)接待来访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六、为方便群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信访服务中心开通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建议信访人采用网络、电话、传真、书信等形式提出诉求,有关部门将依据《信访条例》等规定,和走访一样及时受理答复。具体网址、电话等受理通道投入使用后另行通告。

七、上访人要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表达诉求,今后凡有人以上访为由,阻断城市交通、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扰乱机关办公秩序,政法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上访人在走访过程中,须持本人身份证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九、市信访服务中心位于御东新区太阳宫北门东侧,市内可乘坐64、65、70路公交车在大同市信访局站下车。

十、接访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

特此通告。

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厅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3日

分享到: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