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各国省市属企事业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入困难群众心中。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家庭和困难群众中去,切实解决好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主动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落实好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需求,组织好货源供应,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销衔接,完善应急调控预案,保证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价格基本稳定。要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要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办好各类节日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文化环境。要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三、切实抓好春运工作和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商贸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强化燃气管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违章作业等威胁安全的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大型集会、烟花爆竹燃放等活动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商场、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监控,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恶性事故。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根据节日期间人流车流情况和道路、气候状况,充分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特别是加强长途客货运车辆和外地回同过节车辆的监管,杜绝超载、超速、酒驾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利。要着力做好信访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化解行动,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四、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赌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具体的人,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抓好本通知要求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与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值班岗位必须由专人坚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严禁擅离职守,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以及安全监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交通运输、旅游、工商、质监、物价等服务民生的政府部门,要在安排好本系统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加强一线力量,及时处理相关业务,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节日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2014年12月30日前将元旦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名单、通讯方式报送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值班室;在2015年2月10日前将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名单、通讯方式报送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值班室。
市委总值班室:
电话:6021602 6033525 传真:6021043
市政府值班室:
电话:5189001 传真:5189001
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厅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