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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限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4-12-09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经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和200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老旧车必须在12月10日前全部淘汰。凡未按期淘汰的,将实行强制注销,并由涉车单位在12月12日前将车辆交到回收点。凡强制注销后仍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一律予以查扣、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问责。

特此通告

大同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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