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8国道西侧1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拆迁)的通告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位于208国道西侧1号地块已依法征收,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按期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现将该地块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收(拆迁)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为:东邻规划道路(宽20米);南邻2号地块;西北邻空地。
二、征收(拆迁)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由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五、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5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大同市南郊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组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15年11月30日前搬迁、拆除。
六、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