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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州街、兴云街、西京街、文瀛路绿化建设拆迁征地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0-09-06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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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加绿地面积,市政府决定对云州街、兴云街、西京街、文瀛路进行绿化建设。现将有关拆迁、征地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云州街、西京街、文瀛路道路两侧红线外1.5米范围,兴云街道路两侧红线外11米范围,具体拆迁范围以设计放线图纸为准。

二、绿化责任单位:大同市园林管理局

三、拆迁责任单位: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城区政府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南郊区政府拆迁。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0年9月15日前到所属区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八、在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等,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0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绿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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