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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31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广大热用户:

依据《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公司将从2012年8月1日至10月7日止,为2012年—2013年采暖期申请停用暖气的热用户办理报停手续(节假日不休息)。办理地点: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御河西路5号御馨花都热力公司办公楼一层)。

1.凡申请停热的用户当年只能办理当年的报停手续。

2.报停时请携带房屋所有者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已办理报停手续的热用户不得私自开启供热阀门,否则按窃热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对不办理报停手续又不按时交纳采暖费的热用户,视为继续采暖热用户,按正常用热计费。

敬请广大热用户周知。

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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